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执法支队协勤人员招聘公告
招聘10人
因工作需要,委托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劳务派遣性质执法辅助人员(协勤)。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招聘10名劳务派遣执法辅助人员(协勤)。

三、报名条件
(一)平潭户籍优先,年龄为18-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信息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未受过刑事处罚、无未了结的民事案件;
(三)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的要求;
(四)以上与工作经历、年龄、学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2026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7.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需本人到场,不接受代报名。
报名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平潭县海坛街道城中居委会翠园中路盛林庄1号原林业局大院内)。联系人:林女士,电话:17359017112。
2.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5)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二寸彩色照片4张。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试办法(仅面试)
(一)面试由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进行;面试地点设在平潭县潭城镇城中居委会翠园中路盛林庄1号(原林业局大院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综合应变分析能力等。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招聘岗位应聘者成绩相同时,则经招聘工作小组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报名者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通过后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体检
面试通过后进行体检,体检由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参照一般入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由下一排名的人员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成绩、体检结果等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按有关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情况下,按规定程序予以聘用。
八、录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执法支队工作。对被聘用人员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若首次聘用人员在上岗后一个月内离职,由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安排下一排名的人员依次递补或重新安排招聘并予以补充。工资待遇按《平潭综合实验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不安排住宿。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相关事宜将通过公告、电话、短信或者邮箱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二)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平潭综合实验人力区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