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招聘12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2名,具体计划详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简表》(附件1)。
本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不具有公务员、事业等编制身份,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在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挥、管理和监督下,协助和参与灭火救援勤务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2.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具有高中或者同等以上学历,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1996年8月24日至2008年8月24日期间出生);
3.身体和心理健康;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政府专职消防员(12名):男性,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三十二周岁(1994年8月24日以后出生);持准驾B2以上驾驶证、具有两年以上驾龄的人员,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人才,年龄可放宽至三十八周岁(1988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军队、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军籍或者辞退的;
4.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曾任政府专职消防员被辞退,且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由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招聘将按照“报名、资格复审、政治考核、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人员确定和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6年8月24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8:30至2026年9月11日18: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后,由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实地报名;也可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考单位电子邮箱。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点: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红柳湾镇民主西路5号
联系电话:18298758390
电子邮箱:1182897469@qq.com
4.携带资料:
(1)《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和《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考核表》(附件2、附件4);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各1份;
(3)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携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学信网,注册打印);
(4)申请放宽年龄人员需携带驾驶证、退役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
(6)个人征信报告(有效期截至2026年8月24日前1个月内);
(7)无犯罪记录证明及个人出国(境)记录(有效期截至2026年8月24日前1周内)。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审核情况,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携带相关证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现场进行体测,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以身体质量指数(BMI)为主要判定依据,体测合格者方可予以确认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欺骗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四)政治考核
主要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严格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行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治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五)测试考核
测试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邀请相关部门监督。报名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考核。
1.体能测试
资格复审和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试,不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体能测试按照《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参加测试人员自带运动服、运动鞋。
2.面试
面试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业务能力等内容。按照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当面试人员比例达不到1:3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面试人数比例或按照实际参加体能测试的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
3.心理测试
面试通过人员进入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采用专业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综合成绩
政府专职消防员总分=面试成绩×50%+体能成绩×50%
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
(六)体格检查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体格检查由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支付。
(七)人员确定和公示
根据政治考核、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和体格检查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和待补录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署名反映的问题由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核实,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人员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自动放弃以及入职培训期间离职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从待补录人员中进行补录。
2.对拟聘用政府专职消防员组织为期三个月的入职培训,实行全程淘汰制度,因人员思想问题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聘用。
3.入职培训考核合格后,签订二年期限劳动合同,并开始为期二个月的试用期。
五、相关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享受以下待遇:
1.按照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现有工资管理办法发放薪酬,保障食宿和被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入职培训和试用期工资按照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进行发放。
2.在规定范围内,享受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优待政策。
3.鼓励在职期间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
4.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5.体检费、服装费用和入职培训期间的短期商业意外险由招聘对象自行承担,培训结束且实际工作6个月后由所在单位补发,未完成培训或实际工作时间不足的不予发放。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