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河口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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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甸县河口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公告正文

寻甸县河口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寻甸县河口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公告

招聘2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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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08/19 08:00-2026/08/27 16:00
为进一步优化河口镇乡村医生队伍结构,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满足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寻甸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指导下,由河口镇卫生院党支部负责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并重的原则。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为在岗乡村医生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曾在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5.患有不宜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严重疾病、精神疾病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规定的。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9日-8月27日 08:00-16:00

(二)报名方式、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登记表(附件)自行下载填写。
报名地点:河口镇卫生院3楼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 13658825495

(三)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资格证或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同意报考证明: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河口镇卫生院党支部负责,于报名时现场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有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果报名人数不达此比例时,直接进入面试。
1.考试范围:本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知识;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寻甸县河口镇卫生院3楼会议室。
七、面试
1.方式:实行百分制;
2.时间:另行通知。

八、成绩计算和体检人员确定
1.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2.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九、公示
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寻甸县河口镇卫生院公示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体检
1.体检由寻甸县河口镇卫生院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2.规定时间内,因考生原因无法完成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联系不上及通知后3个工作日未到岗的人员,取消拟聘资格。
4.体检时间:待公示结束由医院电话通知。
5.体检地点:寻甸县河口镇卫生院

十一、聘用
1.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无影响任职的情况,确定为试用人员。
2.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上岗前须到河口镇卫生院跟班学习3个月,学习结束后试用期为6个月。有工作单位的须辞去原工作单位并提交单位同意辞职证明。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将其纳入村医队伍,相关待遇根据河口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河口镇卫生院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经济、劳动关系等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如若影响招聘任职,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工作由寻甸县河口镇卫生院党支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13518702436。

(五)本公告由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