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招聘40人31个岗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295号)等文件规定,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本次招聘的岗位性质均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baoting.hainan.gov.cn/)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相关公示、公告信息均在本网站发布。应聘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名所需材料,报名后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5日8:00至2026年8月3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网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ddCdb
3.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报考职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片(不允许拉伸、过度美化);
(2)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合成一张图片);
(3)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正反面);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须在有效期内,带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明细、年度考核材料及用人单位工作证明(详见附件2);
(6)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报名时须提供由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7)招聘岗位要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报名时须提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当选证书、连续任职10年当选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
(8)服务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且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高校“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和“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应聘定向岗位的,报名时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9)应聘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3);
(10)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范围须为“全国法院”或“全国”);
(11)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和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4,须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
(12)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以上材料上传时必须保证完整、准确、清晰。因所上传的材料不完整、不准确、不清晰等,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参考往年报名情况,报名初始阶段,提交报名材料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提交报名材料人数预计较为集中,届时会影响资格审查效率。建议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考时间,根据本人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需在2026年8月31日12:00(报名截止当天中午)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已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报名系统于2026年8月31日17:00准时关闭。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补充提交报名材料的或者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参加考试。
2.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未达到1:2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9月4日8:00-17:00改报其他岗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组织考试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类别为公共科目综合管理类(A类),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两个科目笔试连续举行,满分均为150分。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为准。
笔试时间和科目为:2026年10月17日(周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10月17日。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专班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分总分50%。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
2.资格复审:在确定面试人选之前,严格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系统下载)、准考证及其他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详见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其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和诚信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单位工作证明(盖章版,仅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盖章版,仅在编在岗人员提供)需留存原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凡存在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应聘岗位所需材料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不齐全、不清晰的,或资格复审时提供材料与报名时提供材料信息不一致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或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形的,取消应聘人员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结果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为准。
4.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按照“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岗位有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由高分至低分顺序确定,若笔试两科成绩均相同时,按残疾人、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学历等优先顺序排序。
考试总成绩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规定进行复检。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进入考察人选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查阅考察人选人事档案。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因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经集体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拟聘用人员建议,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专班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间有争议的,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调查结果报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专班。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照《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新聘用人员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服务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且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高校“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和“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大学生”须服务满2年才可报考定向岗位。
(二)18周岁-38周岁,即198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18周岁-40周岁,即1985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18周岁-45周岁,即1980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岗位条件中表述“需持有”某种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属岗位所需条件,表述“持有”某种资格证的,属于放宽条件,请注意甄别。
(四)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该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
(五)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
(六)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明细可从社保机构(或登录海南社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hnsbyb.hainan.gov.cn/个人服务-职工社保-社保清单查询-个人缴费明细查询)打印。
(七)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视实际情况确定。
(八)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无关。
(九)应聘人员全程密切关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报考事宜。
六、纪律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文秘、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应聘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在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其他
(一)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专班研究决定。
(二)联系方式:
1.招聘政策解答咨询电话:0898—83668227
2.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5350071、0898-65350072
3.监督举报电话:0898-83668451
(咨询时间:9:00—12:00,15:00-17:30。注:节假日及双休日期间休息)
附件: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用人单位工作证明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和诚信承诺书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年版)
6.海南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