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剑山实验小学校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非编教师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剑山实验小学校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非编教师公告

公告正文

重庆市璧山区剑山实验小学校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非编教师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剑山实验小学校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非编教师公告

招聘6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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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19 -2026/8/22
面试时间
2026/8/25 -2026/8/25

单位简介


重庆市璧山区剑山实验小学自2022年2月独立办学以来,学校始终传承璧山实验小学优质办学基因,坚守立德树人、五育并举根本任务,紧扣“双减”工作要求,传承创新“青雅文化”,不断丰厚和凝练璧山之“玉”和剑山师生之“雅”,汇聚成“玉雅文化”,构建了“目标导向、现场跟进、服务督导、评价反思”的闭环管理体系,办学质量、育人口碑、社会认可度持续提升。独立办学以来,学校综合考核连续获得同类学校一等奖;荣获“全国文明校园”“重庆市绿色校园”“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示范校”“重庆市立德树人教育实践基地”等荣誉称号。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非编语文教师3名(能胜任班主任工作),非编数学教师1名(能胜任班主任工作),非编英语教师2名,最终人数以教委审批为准。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师德高尚,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无师德失范记录;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无传染疾病;


4.具有国家规定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被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报考人员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本次招聘相关专业。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登记专业为准,学位证书作为辅助参考依据。所有学历证书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的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教学能力突出、专业成果优异的特别优秀人员,经学校人事工作小组集体研究认定后,学历及专业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特别说明


1.本公告涉及的各类时间节点,无特殊注明的,均以本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2.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资格复审现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证人员需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有效合格证明,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考核资格;


3.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限、要求提交报名及资格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信息不实的,直接取消本次报名、考核及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需能够独立胜任小学教育日常教学、班级管理、家校沟通等相关工作,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职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同等条件下,一线教育工作效果优异、经验丰富者优先聘用。


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提交报考申请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8月22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个人简介(须包含本人联系电话、近期证件照片)、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全部报名材料扫描件整理为单个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867803808@qq.com,文件命名统一为【姓名+语文/数学/英语教师应聘】,等待学校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及岗位要求开展资格初审,8月23日-24日将会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初审结果,初审合格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初审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需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招聘考核;复审不合格、主动放弃考核的人员,直接取消考核资格。因考生预留联系方式有误、关机、无人接听等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初审通过不代表最终资格合格,凡在报名、考核、体检、公示、聘用任一环节查实考生存在虚报、瞒报、漏报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招聘环节资格乃至聘用后被清退等后果。


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说课、模拟上课和面试,报考人员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未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1.说课、模拟上课


报考人员需要根据自己所报学科内容,按照学校指定的内容进行说课和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思路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参考。


2.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测试结果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参考。


3.面试时间


定于8月25日,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查实考生不具备报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面试结束后第二天电话通知考核结果。


体检


考生需自行前往县级及以上具备资质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完成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费用,并按学校规定时限提交有效体检报告。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的,自动退出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拟聘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聘用及待遇


1.用工形式:本次招聘为非编岗位,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与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完善全部用工手续,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薪酬待遇:相关待遇按有关临聘要求执行。


3.试用期管理:聘用人员按规定设立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解约约定:试用期及正式聘用期间,若查实考生隐瞒个人信息、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学校出示相关依据后,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5.最低服务年限: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1学年。服务期内,受聘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违约离职,违者按照聘用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公开、规范透明,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严禁招聘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追责问责。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采取其他手段影响审核结果的,不予聘用。


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重庆市璧山区剑山实验小学校负责解释。


2.考生务必保持预留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错过考核、体检、公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咨询方式:请于工作日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人:申老师


联系电话:13883089148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