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2026年考核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公告(第一号)

医疗招聘考试
万宁市2026年考核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公告(第一号)

公告正文

万宁市2026年考核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公告(第一号)

万宁市2026年考核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公告(第一号)

招聘21人14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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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1 09:00-2026/8/31 12:00



为加强我市医疗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扎实推进招才引智工作,进一步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结合我市实际,万宁市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见岗位表)

本次考核招聘2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招聘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

8.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组织形式

本次考核招聘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直接对应聘者进行全面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考核、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考察、公示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通过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均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1日9:00至8月31日12:00(周末正常报名,8月31日12:00起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网址:http://www.qgsydwks.com/exam_detail.html?$$id=2089306775919755266$$

3.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

(1)万宁市2026年考核招聘医疗卫生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贴照片后手写签名);

(2)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

(4)报考承诺书(附件3)

(5)根据报考岗位条件要求提供工作经验证明,证明应为所在单位出具(附件4);

(6)毕业证;

(7)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8)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有效期内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9)其他市县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5)。

(10)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范围:全部,截图内容包含网址、姓名、身份证号、查询结果)。

上传材料要求:上传材料统一为JPG格式,单个大小200KB以内。

4.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交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根据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岗位的年龄须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统一截止至本次招聘报名首日,以该日期倒推核算周岁,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17: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6年8月31日17:00准时关闭。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核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1.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以公告为准。

2.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答辩,对其思想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面试答辩成绩按100分计,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岗位前三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增加一轮面试,以最后面试成绩高低决定排名次序。由于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有考核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按要求在万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体检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六)政审考察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应聘人员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入围人员由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空缺岗位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后,如出现有自愿放弃的等情形导致空缺岗位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呈报市政府审批,经市政府批准后正式聘用,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以及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应聘人员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入编、工资、社保等手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转正手续,按单位岗位设置进行聘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二)招聘人员聘用后,其工资和各项保障根据单位机构性质由市财政局按财政预算纳入核拨。

(三)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为六年(含试用期),服务期自人员正式到岗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受聘人员不得擅自辞职、解除聘用合同,不得申请跨单位调动、外出借调,不得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岗位,未经单位书面同意,不得脱产参加学历教育、长期外出交流。凡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擅自离岗、违约离职的,依照聘用合同及相关管理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相关违约情况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六、工作经费

招聘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核拨。


七、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专班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须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严守工作纪律,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

(三)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严肃处理,对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琼人社发〔2022〕134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9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10号)等文件精神执行,按职能和业务范围,分别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98-62185538;

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0898-66763721,0898-66719197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址:海南省万宁市万城镇红专西街市卫健委41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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