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指挥中心招录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招聘2人1个岗位
根据有关要求,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益性岗位2个,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相关政策条件,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区内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登记失业人员: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二)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
(三)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五)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
(六)土地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后,失去全部承包地的农民;
(七)符合上述(一)至(五)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八)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作纪律,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档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计算机类等相关专业背景,熟练掌握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及相关办公系统操作,熟悉政府机关公文流转程序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一)名下有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为经营主体投资人、股东(合伙人)或担任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管人员的。
(二)在单位参保人员;
(三)已享受职工养老退休待遇的人员;
(四)已享受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等社保岗位补贴且达到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中补贴享受最长年限的;
(五)已经从事过城镇公益性岗位满年限的;
(六)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人员。
对于隐瞒工商注册信息、有违法犯罪和其它不符合公益岗政策的,经核实不予聘用,已聘用人员经查实后予以辞退,已享受的岗位补贴和保险补贴全部退回
三、招聘岗位:非营利性劳动服务辅助员
四、招聘人数:2名
五、工作内容:从事资料整理归档、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
六、薪酬待遇:按照北海市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2200元/月执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助。
七、工作地点:北海市银海区新世纪大道26号
八、具体招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9日8:00—2026年9月8日18: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录采取现场报名(北海市银海区新世纪大道26号,北海市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指挥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2025789)或通过电子邮箱(bhssyshzlwghzhzx_bgs@beihai.gov.cn)报名两种方式。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北海市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同时将《北海市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现场交给工作人员或发送至邮箱。
(三)资格审核
北海市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指挥中心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
符合条件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将电话通知;不符合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北海市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1份、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签订劳动合同
面试及考核合格的,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核查并经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的,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