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人民医院2026年第四次补充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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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池县人民医院2026年第四次补充招聘公告

公告正文

岳池县人民医院2026年第四次补充招聘公告

岳池县人民医院2026年第四次补充招聘公告

招聘4人4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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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0 -2026/8/26 18:00



我院于2025年10月29已在官网发布了《岳池县人民医院2026年招聘公告》,现根据工作需要,拟开展2026年第四次补充招聘工作,具体补充招聘情况如下:


二、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用人科室

岗位

计划

人数

专业

学历

耳鼻咽喉科

医生

1

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学,外科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35岁,

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培合格证,规培方向为耳鼻咽喉科

 

 

 

 

康复科

医生

1

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35岁,

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培合格证,规培方向为康复

 

医生

1

中医骨伤科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

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规培合格证,规培方向为康复

病案统计科

统计干事

1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医学院校)、公共事业管理(医学院校)

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岁。

具有病案信息技师、助理统计师职称优先;具有编码或病案统计工作经验优先。

注:我院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相关规定执行,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本科学历的住培生规培方向应于应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一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引进后待遇

1.根据科研的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科研经费(仅用于科研)。

2.人才引进费40-60万元。

3.办理事业单位编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按国家政策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

4.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配偶安置问题。

5.根据医院学科发展及实际工作能力,担任学术(学科)带头人。

(二)硕士研究生引进后待遇

1.根据科研的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科研经费(仅用于科研)。

2.人才引进费用医师序列6-10万元,医技技师、护理序列3-5万元,其他特殊紧缺人才经医院研究后决定。

3.事业单位编制优先解决,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按国家政策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

4.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配偶安置问题。

5.根据医院学科发展需要、科研水平及实际工作能力,优先作为学科重点培养对象。

(三)紧缺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聘用后待遇

有三甲医院五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中级职称,给予人才引进费用5万元。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26日18:00(逾期将不再接收报名)。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

1.网络报名:可将简历投至QQ邮箱:1044495852@qq.com

2.医院现场报名:岳池县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

(三)报名咨询电话:组织人事科0826-5271519。

(四)报名资料要求:

1.本人填写的《应聘人员登记表》(需本人签字后扫描)(附件1);

2.身份证扫描件(现场报名请提供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现场报名请提供复印件);

4.学信网的学籍、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各类执业证、资格证书、规培合格证书等;

6.社保证明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验者提供)。


五、资格审查

(一)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考试考察前组织人事科将在院纪委监督下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资格初审未通过不再单独通知。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


六、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阶段,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确定初步人选。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若超过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则先进行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完成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聘岗位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 

进入面试的应聘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采取评委组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数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本次招聘面试环节设置合格分数线为85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步招聘环节。

(三)成绩确定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按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如未进行笔试的,直接按面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本环节如出现同分,按考核成绩保留三位小数进行录取。

(四)成绩公示

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将予以公示。


七、体检

(一)按照所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医院统一安排。

(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医院根据面试情况择优确定人选递补。


八、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医院通知办理入职手续。


九、待遇

录用人员按医院薪酬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待遇,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826-5271519

监督电话:0826-527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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