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4个岗位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某央企驻南康区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优秀人才,诚邀德才兼备的有识之士加盟,继往开来,共创辉煌!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招聘员工7人,具体岗位及任职条件要求扫描下方二维码,查阅《员工引进计划表》。
应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等;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人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
1.年龄和工作计算时间截至为2026年8月12日;
2.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应在报名时间之前取得;
4.以非最高学历报考的,需提供相对应的学历、学位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
2.诚信报名,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招聘程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岗位计划招满即止。此次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进行,委托赣州市南康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康人才集团”)组织实施,招聘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背景调查、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应聘人员需准备下列材料:
(1)《招聘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应在2026年9月1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提供本人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证明资料,如岗位任职文件、从事拟应聘岗位工作经验证明、离职证明、劳动合同等;
(6)其他证明材料:招聘条件要求的佐证材料,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南康人才集团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报名地址:
南康区金融中心10号楼21层康宏人力公司
(2)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将相关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命名为“央企驻南康区子公司+应聘岗位+姓名”发送至邮箱nkrcjt6666216@163.com。
材料需提供扫描件(PDF格式),不接受手机照片。
(3)报名注意事项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应聘人员填写的联系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南康人才集团将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不合格,对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将电话通知考核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应聘考核前,应聘人员现场提交有关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含隐瞒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己负责。
3.考核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用工单位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技能水平、职业素养、职业态度与价值观等综合素质和能力。
4.考察
用工单位将对考核通过人员进行背景调查。背景调查重点调查候选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过往工作情况及有无犯罪情况等情况及需要回避方面的情况,背景调查中出现本人不配合或自愿放弃的,或发现候选人存在伪造工作经历、不诚信、职业操守、违纪违法、需要回避等问题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用。
5.体检
用工单位将根据岗位类别统一安排通过考察人员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或本人自愿放弃体检,将取消录用。
6.公示
最终拟录用人员名单将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在公示期满,7天内未到岗的或未书面申请延期报到获得用工单位批准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聘用及薪酬待遇
1.拟聘用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用工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根据岗位工作内容和劳动合同期限确定,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根据相关规定,可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福利待遇。具体薪酬待遇根据用工单位薪酬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其他
本次社会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其他未尽事宜由用工单位与南康人才集团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用工单位17779111231
南康人才集团0797-6666216
请应聘人员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
南康人才集团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