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人14个岗位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健函〔2023〕61号)精神,结合《省委编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6年度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黔编办通〔2026〕53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黔卫健函〔2026〕24号)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黔东南州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
黔东南州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黔东南州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报考者可通过“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官网(https://wsjkj.qdn.gov.cn/)、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qdn.gov.cn/)”查阅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及岗位计划等。对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或需要咨询的,可直接与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855-2260311)。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的指定官方网站为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和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考者应密切关注该指定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6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按2026届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的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6年培训合格的。具体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报考者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8月21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7日及以后出生),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若是本科及以上学历则应同时取得相应学位),学历类型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条件。其他条件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实际确定。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9.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1)报考者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412/t20241224_86395724.html)。
(2)报考者学历、学位、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报考者资格条件以符合本招聘简章及《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学位的,不得交叉使用)。
10.“黔东南户籍”是指截至2026年8月21日户籍在黔东南州的;“黔东南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为黔东南州的人员;
11.现仍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前)。
12.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限毕业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专科(含高职)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并面向2024年度、2025年度毕业但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且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不含2024年、2025年毕业曾落实编制后辞职的考生)。
13.定向到具体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2026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岗位。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要求条件的。
10.国有企业在职职工报考(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未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11.截至报名时止,现役军人或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3.应聘岗位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14.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明确禁止从事相应行业的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一)网上注册和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9:00至2026年8月21日17:00。
报考者在报名期间登录“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qdnzrsjzr)”进行报名;报考者进入报名网站,按照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黔东南州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选择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报名时,报考者须仔细阅读《黔东南州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并在报名系统中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
特别提醒:各位报考者务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提交报名信息。网上资格初审期间务必密切关注本人资格审核情况,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
特别注意:报考者填写完成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点击“提交审核”按钮后,报考者将不能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审核”按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考者报名信息。报考者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错误或不真实或不完整、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报名失败、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个人经历及工作单位等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且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可纳入报考范围;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该二级学科专业所属一级学科,且专业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可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报考者,在报名信息表中“是否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栏应如实填写,并提供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者承诺书》(附件5)上传报名系统。
资格复审环节由报考者本人如实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专家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不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招聘单位将根据专家论证结果进行资格复审,若专家论证结果为不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20日每天17:00后,将通过指定官方网站发布报名成功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供报考者参考。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的总人数和每个岗位报名成功的人数将于笔试前公布。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上午9:00至2026年8月22日下午17:00。报考者须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审核状态为已通过即视为报名成功。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者,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因报考者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查看本人的审核状态,造成错过修改报考岗位(报考信息)或重新提交报考申请时间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视为报名失败,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各设岗县(市)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并对照本招生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各设岗县(市)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6年8月21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2026年8月21日17:00至2026年8月22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下一环节且仍在资格初审期间的,由报考者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商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报考务部门进行改报。如审核环节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报名失败。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者考试成绩无效。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经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商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报考务部门进行修改。
(三)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6年9月2日9:00至2026年9月4日17:00期间登录“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qdnzrsjzr)”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若遇问题及时联系考务部门(电话:0855-8221416)。
四、考试方式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
(一)笔试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6年9月5日上午9:00-11:00《医学基础知识》。
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笔试考试由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笔试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笔试环节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考试结束后,由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商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未参加笔试或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或未达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环节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指定官方网站进行公告,供报考者查询,请报考者密切关注。
六、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设岗县(市)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设岗县(市)卫生健康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开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指定官网发布的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一)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考生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则确定为拟进入面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参加笔试的考生须达到划定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经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进入面试对象。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qdn.gov.cn/)”“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qdnzrsjzr)”在线打印的《报名信息表》2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毕业证、学位证(根据报考岗位需要提供,下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并书面承诺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所载专业为准,专业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4.符合专业比对条件的报考者,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其中:报考者以一级学科报考的,须提供本人学习期间所有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和所申请比对专业的所有具体课程设置等有效材料;以自设学科(在选定专业目录中查询不到的)报考的,须提供本人学习期间所有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所申请比对专业的所有具体课程设置等有效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在选定专业目录中查询不到的)报考的,须提供本人学习期间所有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所申请比对专业的所有具体课程设置等有效材料及提供所有材料的中文翻译材料(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材料)。
5.下列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黔东南户籍(或生源),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须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所在服务地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考察合格证明(截止2026年8月21日须考核合格并服务期满,且未超过2年)。现仍在岗服务的“四项目人员”报考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前)。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伍的人员须提供退伍证(截止2026年8月21日退伍未超过1年)。
(4)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并于2026年规培合格的人员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暂未取得合格证书的,考生须书面承诺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原件。
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单位)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根据本招聘简章规定程序及条件,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按该岗位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递补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给出是否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期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告。
考生应密切关注资格复审等相关公告,如因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资格复审(含递补资格复审,下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指定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及综合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由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关注指定官方网站公告。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内容及面试方式由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确定。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或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环节成绩×60%+面试环节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以四舍五入前综合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如四舍五入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贵州省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由设岗县(市)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体检统一安排在具备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需在当日或当场复检的,原则上在同一体检医疗机构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设岗县(市)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由其按规定和程序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及地点由设岗县(市)卫生健康局另行通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黔组发〔2024〕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身心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匹配度等情况,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等。在考察中,存在有考察办法或细则中确定为不得拟录用(聘用)人员的情形,或本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或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仅指不可抗力)的;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本招聘简章中“招聘对象及条件”的,考察不得定为合格,报招聘单位党委(党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招聘全过程中,除资格复审环节可按本简章规定予以递补外,任何环节任何情形均不予以递补。
十、公示和审查备案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及时将聘用人员备案相关材料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报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在指定官方网站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采取“乡聘村用”的方式,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对受聘人员进行管理考核,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继续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其他程序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执行。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不可抗力除外),解除聘用关系。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其他事业单位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批准备案之前作出选择,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备案到具体单位后,不再另行备案到其他单位。
十一、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招聘简章的规定和要求执行,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三)设岗县(市)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各环节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和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请考生在报名期间工作时间内拨打政策咨询电话0855-2260311,报名监督电话:0855-2260312,网上报名技术(考务部门)服务电话:0855-8221416,联系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十三、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未尽事宜由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商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单位)研究确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