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6个岗位
五指山市2026-2027学年银龄教师招募公告
(第1号)
为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专业优势、经验优势,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实施好我市2026-2027学年银龄教师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条件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
2026-2027学年招募银龄教师9名。其中,高中语文3名、高中数学2名、初中数学1名、高中英语1名、高中历史1名、高中物理1名。
(二)资格条件
银龄教师招募面向全国进行,招募对象为中学退休教师。
1.年龄65岁(含)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2日;
2.应持有对应岗位学科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3.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
4.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5.教育教学经验丰富;
6.退休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7.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教师招募计划,退休教师不能参加原退休单位银龄教师的招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违反师德师风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募程序
(一)公告发布
1.发布时间:2026年8月12日-8月20日
2.发布渠道:通过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8月12日08:00-8月20日17:30
2.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应将个人报名材料扫描压缩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jyjszgls@163.com,邮件名称统一标注“姓名+应聘岗位”。
3.报名时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含电子版);
(2)《2026-2027学年五指山市银龄教师招募报名登记表》(需本人手写签名按手印,见附件1);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4)对应岗位学科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报名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
(7)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见附件3);
(8)退休证或退休文件等证明原工作单位退休的相关佐证材料;
(9)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注意事项: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对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初审
通过指定邮箱对应聘人员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发布。
(四)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身份证、线上报名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原件交复审工作人员验证后退还,交留复印件。
1.资格复审时间:待定
2.资格复审地点:待定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考生提供材料不齐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考核。
不设定开考比例,应聘该岗位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入围面试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募全过程,在公开招募任何阶段(含试用期及聘后)发现应聘人员与招募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待定
3.面试的内容和形式
面试的内容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岗位能力和综合素养能力,采取“现场答辩”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各岗位招募人数及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加试方式另行确定。
(七)体检
拟聘用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以2026年8月12日为时间节点往前推算)。
(八)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网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符合拟聘用资格条件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1.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
2.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九)签订服务协议
市教育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银龄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予正式聘用。结合实际,本次招募的人员具体服务时间为2026年9月-2027年8月。
三、工作内容
银龄教师应服从任职学校工作安排,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一)承担课堂教学工作;
(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组织研讨课、举办专题讲座等;
(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
(四)做好任职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人事关系及工作经费等
银龄教师在服务期间其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银龄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其中:正高级职称10000元/月(含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9000元/月;副高级职称8000元/月(含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7000元/月;中级职称5000元/月(含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4500元/月。寒暑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续聘人员不设试用期,直接享受正式聘用工资待遇。
(二)政策保障
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任职学校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如有租房需求的,可提供租房补贴,在五指山市已经购买住房的不再享受,其中:本科学历1500元/月;研究生学历2000元/月,租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个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服务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服务期间考核不合格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跟踪管理
市教育局及任职学校对银龄教师进行日常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服务的,及时解除协议。服务期满的人员,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服务期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签服务协议、享受评优表彰及考核补助发放的依据。鼓励考核合格的银龄教师续聘,有意愿在下一学年续聘的,应在协议期满前2个月提出书面申请。
五指山市教育局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