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开发,决定面向北碚区高校毕业生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规范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开发与管理。
二、选拔人数
本次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岗”2个。
三、选拔对象
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且未在我市参加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有些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其他不适宜担任公共服务岗的情况。
四、选拔程序
(一)公开报名(2026年8月11日—8月12日)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1日-8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东阳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大厅政务综合9号窗口(北碚区东阳街道下坝路69号)。
联系人:邓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23-68272318
(二)资格审查(2026年8月11日-8月12日)
1.审查地点:东阳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大厅(政务综合9号窗口)
2.审查材料: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名表(附件)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片2张,其中,非北碚区户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村(社区)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如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选拔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成绩无效。
材料复印于档案资料的,需由档案管理人员签写“此材料复印于档案,与原件相符”,并签经办人姓名,再加盖复印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进行。审查合格者,由东阳街道通知面试。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通知前两名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体检不合格者则通知第3名进行递补。
五、待遇及保险
服务期间,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附件
东阳街道“基层公共服务岗”报名表
|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籍贯 |
|
登 记 照 |
||||
| 出生年月 (岁) |
|
政治面貌 |
|
是否退役军人 |
|
|||||||
| 户籍地址 |
|
婚姻 状况 |
|
|||||||||
| 居住地址 |
|
身份证 号码 |
|
|||||||||
| 联系电话 |
|
紧急联络人及联系电话 |
|
|||||||||
| 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育 |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
| 在职 教育 |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
|||||||||
| 现工作 单位 |
|
|||||||||||
| 学习工作经历 |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或工作,从中学开始,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 示例: X年XX月-XX年XX月XX中学学习 XX年XX月-XX年XX月XX大学XX专业学习 XX年XX月-XX年XX月XX单位XX职务 XX年XX月-至今XX单位XX职务 |
|||||||||||
| 奖惩 情况 |
|
|||||||||||
| 有何特长及突出业绩 |
|
|||||||||||
| 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信息 确认 |
本人承诺以上表格中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发现不实,自愿承担相应后果和相关责任。
本人签名:日期:年 月日 |
|||||||||||
| 审核 意见 |
审核人:审核日期:年 月日 |
|||||||||||
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中,家庭成员主要是指报考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重要社会关系是指报考人员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中的重要人员中,如有现在或曾在北碚区机关、事业(含学校医院)、区属国企、东阳街道各村(社区)任职,以及重要海外关系的必须如实填写,没有的可不填写。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养父母、养子女、继父母、继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表格行数不够的,请自行添加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