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26年度招聘青年见习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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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26年度招聘青年见习岗公告

公告正文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26年度招聘青年见习岗公告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26年度招聘青年见习岗公告

招聘40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0 09:00-2026/8/14 17:00

一、招聘计划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26年度招聘青年见习岗40名。

岗位

人数

专业

学历

其他条件

见习期

护士

30

本科:护理学

研究生:护理、护理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或已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12个月

医师

10

本科:临床医学

研究生:临床医学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12个月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毕业证书的签发时间起2年内的2025、2026届毕业生)或16周岁至24周岁未就业青年。(提供失业登记证明,即已进行失业登记,系统显示处为“未就业”状态)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到任何处分;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6年8月31日。

(三)以下人员不予参加青年见习:

1.成功创业,个人领取营业执照;

2.在公司或企业担任法人、董事、监事、高管等职务;

3.正在享受其它就业补贴,如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其它不符合条件人员;

4.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等任何社会保险参保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线上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统一发至医院邮箱:byefyrsb@163.com。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上午9:00—2026年8月14日下午17:00止。

3.报名材料具体为:

(1)《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26年青年见习岗报名表》(详见附件1,须在报名表“报考岗位”处写明所报考的岗位,在“确认签字”处手写签字并上传签字PDF版本);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大学本科阶段的毕业证;研究生阶段毕业证;

(4)有效期内的大学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护士资格证扫描件(或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通知单);

(6)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7)个人投资任职信息截图;(查询过程详见附件2“个人投资任职信息查询流程”)。

请应聘人员将上述材料整理在一个压缩包中发送至邮箱,邮件及压缩包应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如:医师岗张**138********。

上述材料整理在压缩包中时应均为PDF格式,各类文件命名统一为“姓名+报名表”、“姓名+身份证”、“姓名+大学本科毕业证”、“姓名+本科阶段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姓名+本科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姓名+研究生阶段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姓名+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姓名+护士资格证”、“姓名+参保缴费证明”、“姓名+个人投资任职信息”等。

对不在报名规定时间发送的及不按规定命名的邮件将不予审核。报名人员收到医院发送“报名成功”的回复邮件后视为报名完成。如报名后24小时内或报名时间截止前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请及时致电0472-3169518咨询。

(二)面试

1.报名审核过程中,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体检合格后则直接录用;当报名人数大于岗位招聘人数时则需要进行面试,最终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2.根据报名情况将组织面试,将在医院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时间等具体安排详见后续面试公告。

(三)体检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1.综合报名情况、面试及体检结果,经医院集体研究后,对拟录用人员在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见习期限及待遇

1.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期结束见习协议自动终止。

2.见习期间,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内可正常参加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3.按照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青年见习岗位人员的相关政策标准,本科生生活补贴2380元/月,研究生生活补贴3000元/月。所在科室根据工作表现发放绩效。

4.为见习岗位人员统一购买雇主责任保险。

5.见习结束后,对见习岗位人员进行考察鉴定,出具《青年见习人员期满考核鉴定表》。


五、纪律与监督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对于违反招聘纪律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就业见习协议,予以辞退。

2.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3.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见习人员见习期间不得有社保缴费记录。

5.见习人员见习期间不得申领营业执照,不得在公司或企业担任法人、董事、监事、高管、联络员等职务。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政策咨询:0472-3169518

(二)监督电话:0472-3169512

(三)咨询时间:8月10日-8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