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公告正文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2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7 -2026/8/13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医院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制业务助理2人,从事科研伦理相关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经培训后能迅速适应岗位要求,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医学相关专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7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3日。

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登录医院招聘系统,注册并完成报名。医院招聘系统网址如下:

https://rsgl.cthhmu-woas.com:8890/zp.html

2.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2)报名成功后,招聘系统将通过站内消息发送报名通过通知,请报名人员留意系统内消息。

(3)报名人员应完整、真实、准确、规范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做到诚信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

(1)请报名通过人员携带材料来院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将无法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材料准备齐全可由他人代提交材料)

(2)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4日(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3)资格审查地点:石家庄市自强路139号,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行政楼二楼人事处222室或220室。

(4)资格审查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留存材料中复印件不再退还):

①报名通过人员在招聘系统下载《报名表》,打印并签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④高等教育各阶段的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资格审查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阶段人选。

2.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阶段。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根据招聘岗位空缺人数,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4.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5.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派遣至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工作。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相关待遇

具体待遇面议,入职后办理五险参保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请考生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应聘者未按医院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面试或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咨询电话:0311-88603691(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人事处)。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2026年8月7日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