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2026年外聘教师招聘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2026年外聘教师招聘公告

公告正文

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2026年外聘教师招聘公告
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2026年外聘教师招聘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10人4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08/07 08:30-2026/08/13 17:00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鹤庆县人民政府批准(鹤政复〔2024〕756号),2026年8月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化课和专业课外聘教师(临聘教师)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评,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人数

(一)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公开招聘语文学科外聘教师2人。

(二)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公开招聘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专业专业课外聘教师3人。

(三)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民间传统工艺专业(银铜器加工方向)专业课外聘教师4人。

(四)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专业课外聘教师1人。

以上岗位共公开招聘“外聘教师”1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招聘人员条件”(招聘公告第四项)。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招聘人员条件”(招聘公告第四项)。应聘人员年龄应为22周岁至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1日。


四、招聘人员条件、考评方式及工资待遇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以及其他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为22周岁至55周岁;

6.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含2027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4.2023年8月1日以来,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取消录用或招聘资格的人员以及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考试作弊而被禁考的人员;

5.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参加2026年事业单位各类型招聘,以及“公开考核招聘”已签订就业(聘用)协议或考察合格拟聘用公示期满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要求及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要身体和心理健康,不能患有传染性或心理性疾病,要能保证按学校安排按时到岗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2.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专业课教师适当放宽要求);

3.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专业被聘用人员上岗前(9月1日)需提供有效期内健康证;

4.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专业应聘人员(3人)、民间传统工艺专业(银铜器加工方向)应聘人员(4人)和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应聘人员(1人)所学专业、所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近年从业经历要与招聘岗位相同、相近或相关。

5.招聘考评方式

学校考评组对参与应聘人员按《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外聘教师聘用考评方案》进行考评。考评分为条件考评和实操考评(面试)两个项目。条件考评结束后依据条件考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实操考评(面试)人数,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数量为该岗位招聘数量的3倍,即岗位招聘数量与参与实操考评(面试)人数比例为1:3。条件考评和实操考评(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两项成绩折算之和为综合成绩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聘用。

(四)工资待遇

1.经考核聘用的外聘教师工资每学期从到校上课之日起至学期上课最后一日止,每月按实际上课课时量支付工资,课时(正常教学时间的一节课)工资支付标准为语文学科外聘教师岗位、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专业专业课外聘教师岗位和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专业课教师岗位为60元/课时,民间传统工艺专业(银铜器加工方向)专业课外聘教师岗位为70元/课时。

2.聘期内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法定假日和寒暑假以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安排为准。周末、不上课的法定假日和寒暑假不支付工资。因学校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工资支付标准按校务会研究决定执行。

3.聘用教师请假、旷工期间,学校不支付聘用教师请假、旷工期间课时工资。

4.学校只支付外聘教师实际上课课时工资,无其他任何保障性待遇。具体支付标准按《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外聘教师聘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五)其他

学校外聘教师招聘原则上执行每年8月份招聘,聘用教师聘期原则上为一学年(不含部分特殊岗位,根据学校工作量情况,部分外聘教师可能中途解聘)。被学校聘用的外聘教师均为临聘教师,学校将根据学校岗位需求情况、外聘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效果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3日有效,在招聘岗位人数未招满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前往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学校办公室现场报名(粉色教学楼1-08室)。

3.报名时间:报名及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17:00。具体报名时段(含周末及节假日)为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4.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报名地点提交给校方工作人员(学校工作人员查验原件并留存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是条件考评的主要依据,需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招聘岗位应聘报名表1份(可手写可打印,下载链接: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外聘教师应聘报名表.docx);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A4纸同一面上);

(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1份;

(4)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5)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不含2027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须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印章)和学校教务或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并加盖公章的专业证明(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未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因);

(6)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证书(含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等复印件;

(7)工作经历、教学经历证明材料(含营业执照、聘用合同、聘书、用人单位证明等材料,材料要能证明从事相关工作年限或起止时间);

(8)相关工作科研、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含获得的各种称号、荣誉、赛项成绩表彰等);

(9)报考岗位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包括应聘资格初审和业绩评估。学校根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有关信息和证明材料,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1.应聘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报名材料,按照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业绩评估环节。

2.业绩评估

学校根据报名材料中的科研、业绩成果,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水平、学术业绩与岗位匹配的综合评估。业绩评估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应聘环节。

(三)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四)招聘计划裁减

本公告中所有岗位不受开考、考核比例限制。


六、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由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学校发布的相关公告和通知,保持电话畅通。


七、条件考评及面试

1.条件考评。学校将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结合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层次、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证书等级、相关工作经验年限、教学工作年限、专业及学术成果等各项内容进行评分。具体按《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外聘教师聘用考评方案》执行。

2.面试(实操考评)。按《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外聘教师聘用考评方案》执行。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专业将组织热菜、冷拼与雕刻、中式面点制作等多个专业项目中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进行考核;民间传统工艺(银铜器方向)将组织器物造型、锻打工艺、錾刻技艺等多个专业项目中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进行考核;汽车运用与维修将组织车身修复、汽车喷涂、汽车钣金等多个专业项目中选择一个或多个项目进行考核;语文学科面试将组织试讲考评。具体由学校招聘考评组确定以后另行通知。

3.条件考评和面试(实操考评)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具体按《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外聘教师招聘方案》执行。

4.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学校发布的相关公告和通知,保持电话畅通。


八、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由学校组织对拟聘用人员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包含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结果为考察提供参考。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如有应聘人员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自愿放弃考察的,则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身体健康认定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学校校务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学校校务会审核。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拟聘人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岗位待遇

按《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外聘教师聘用合同》执行。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十二、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本次外聘教师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三)未尽事宜由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13887228845(朱老师)13529925240(马老师)

(二)监督电话:0872-4122076(学校办公室)

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

2026年8月7日

附: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外聘教师聘用考评方案


一、考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条件考评细则

考评分为条件考评和实操考评(面试)两个项目。条件考评结束后依据条件考评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实操考评(面试)人数,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数量为该岗位招聘数量的3倍,即岗位招聘数量与参与实操考评(面试)人数比例为1:3。条件考评和实操考评(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总成绩的50%,两项成绩折算之和为综合成绩总分,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聘用。

(一)语文学科岗位条件考评细则

1.学历、学位得分(满分25分)

最高学历为专科学历计8分,本科学历计10分;最高学历与招聘岗位(语文学科)专业对口加5分;最高学位与招聘岗位(语文学科)专业对口加10分。(语文学科教师应聘人员学历至少为全日制专科)。

2.普通话水平等级得分(满分15分)

持有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证书计5分,持有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证书计10分,持有普通话水平一级乙等或以上等级计15分。二级乙等以下不计分。

3.职业资格证书得分(满分25分)

(1)应聘人员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含所有学科)计10分

(学前教育及小学教育教师资格证不计分)。持有与招聘岗位(语文学科)对应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含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师资格证书)加15分,持有与招聘岗位(语文学科)对应初中教师资格证书加10分。

4.教学经历得分(满分15分)

近5年从事与招聘学科(语文学科)相关教学工作的每年计3分,满分15分。近5年从事与招聘学科(语文学科)不相关教学工作的每年计2分,满分10分。应聘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聘书、用人单位证明等材料,材料要能证明从事相关工作年限或起止时间方可认定为从事相关教学工作。

5.其他项目得分(满分20分)

应聘人员因从事相关工作且成绩、业绩突出而获得的各种表彰、称号、荣誉的可加分。县级计5分,州级计10分,省级计15分,国家级计20分。所获得的表彰、称号、荣誉必须为党委政府或其他官方组织的正规活动,各种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不加分。表彰、称号、荣誉性质属同一次项目的不累计加分,不属于同一次项目的可累计加分。

6.折算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按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与招聘岗位需求对应、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与招聘岗位需求对应但等级偏低、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与招聘岗位需求不对应、无教师资格证的顺序聘用。

(二)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专业、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岗位条件考评细则

1.学历、学位得分(满分20分)

最高学历为高中或同等学历计6分,专科学历计8分,本科学历计10分。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聘专业对口加5分;学位专业与招聘专业对口加5分。

2.普通话水平等级得分(10分)

持有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证书计5分,持有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或以上等级计10分。

3.职业资格及职业技能证书得分(满分30分)

(1)应聘人员持有教师资格证书计5分(学前教育及小学教育教师资格证不加分)。持有与招聘专业对应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加5分。满分10分。

(2)持有与招聘专业对应职业技能中级(四级)证书计5分,高级(三级)证书计10分,技师(二级)证书计15分,高级技师(一级)证书计20分。持有多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最高等级证书计,不累计加分。满分20分。

4.相关工作经历得分(满分10分)

近5年从事与招聘专业相关工作每年计2分,满分10分。应聘人员需提供含营业执照、聘用合同、聘书、用人单位证明等材料,材料要能证明从事相关工作年限或起止时间方可认定为从事相关工作。

5.教学经历得分(满分10分)

近5年从事与招聘专业相关教学工作的每年计2分,满分10分。近5年从事与招聘专业不相关教学工作的每年计1分,满分5分。应聘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聘书、用人单位证明等材料,材料要能证明从事相关工作年限或起止时间方可认定为从事相关教学工作。

6.其他项目得分(满分20分)

应聘人员因从事与招聘专业相关工作且成绩、业绩突出而获得与招聘专业相关的各种表彰、称号、荣誉的可加分。县级计5分,州级计10分,省级计15分,国家级计20分。所获得的表彰、称号、荣誉必须为党委政府或其他官方组织的正规活动,各种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不加分。表彰、称号、荣誉性质属同一次项目的不累计加分,不属于同一次项目的可累计加分。

7.折算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按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与招聘岗位需求对应、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与招聘岗位需求对应但等级偏低、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与招聘岗位需求不对应、无教师资格证的顺序聘用。

(三)民间传统工艺专业(银铜器加工方向)岗位条件考评细则

1.学历、学位得分(满分15分)

最高学历为高中或同等学历计2分,专科学历计3分,本科学历计5分。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聘专业对口加5分;学位专业与招聘专业对口加5分。

2.普通话水平等级得分(10分)

持有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证书计5分,持有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或以上等级计10分。

3.职业资格及职业技能证书得分(满分20分)

(1)应聘人员持有教师资格证书计5分(学前教育及小学

教育教师资格证不加分)。持有与招聘专业对应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加5分。满分10分。

(2)持有与招聘专业对应职业技能中级(四级)证书计4分,高级(三级)证书计6分,技师(二级)证书计8分,高级技师(一级)证书计10分。持有多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最高等级证书计,不累计加分。满分10分。

4.相关工作经历得分(满分20分)

近5年从事与招聘专业相关工作每年计4分,满分20分。应聘人员需提供含营业执照、聘用合同、聘书、用人单位证明等材料,材料要能证明从事相关工作年限或起止时间方可认定为从事相关工作。

5.教学经历得分(满分15分)

近5年从事与招聘专业相关教学工作的每年计3分,满分15分。近5年从事与招聘专业不相关教学工作的每年计1分,满分5分。应聘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聘书、用人单位证明等材料,材料要能证明从事相关工作年限或起止时间方可认定为从事相关教学工作。

6.其他项目得分(满分20分)

应聘人员因从事与招聘专业相关工作且成绩、业绩突出而获得与招聘专业相关的各种表彰、称号、荣誉的可加分。县级计5分,州级计10分,省级计15分,国家级计20分。所获得的表彰、称号、荣誉必须为党委政府或其他官方组织的正规活动,各种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不加分。表彰、称号、荣誉性质属同一次项目的不累计加分,不属于同一次项目的可累计加分。

7.折算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按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与招聘岗位需求对应、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与招聘岗位需求对应但等级偏低、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与招聘岗位需求不对应、无教师资格证的顺序聘用。


三、实操考评(面试)方式、内容

1.实操考评(面试)的考评时间、考评方式、考评内容、评分细则于考评前两天发布,应聘人员应关注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公众号和应聘人员微信工作群了解发布的信息。

四.其他事项

1.参与中餐烹饪与营养膳食专业应聘的人员被聘用后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2.提供的材料虚假,及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参与应聘的人员,学校有权在任何时间解聘被聘用人员,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具有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3.未尽事宜由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