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1人
为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决定面向县内开展2026年城区义务教育(幼儿园)教师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3.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岗位
1.面向县内乡镇中小学校在编教师,公开选调城区初中教师48名;
2.面向县内乡镇小学在编教师,公开选调城区小学教师28名;
3.面向乡镇幼儿园在编教师、幼儿控制数教师,以及截止2026年春季学期在公办幼儿园任教的转岗教师,公开选调城区幼儿园教师5名;
4.符合条件的转岗教师可同时报考城区小学和城区幼儿园选调岗位;
5.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吉水县2026年面向县内公开选调城区义务教育(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县内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师德良好、爱岗敬业、身心健康。
2.近5年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国编教师需任教满5年,“三定向”“三支一扶”及幼儿控制数教师需在乡镇学校任教满5年,特岗教师需在乡镇学校任教满6年。
4.对调或绿色通道调入的教师在外县任教的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期可与其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后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
5.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岗位人员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岗位人员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6.城区义务教育教师岗位报考人员所持教师资格证不低于报考岗位学段层次。
7.城区义务教育教师岗位报考人员,其教师资格证学科需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如教师资格证未明确学科,则所报学科以职称聘任书上的学科为准。其中,心理健康教育岗位报考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心理学相关专业毕业;②具有心理健康教师资格证;③具有人社部门认可的心理健康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证书;④具有人社部门认可的心理咨询职业资格证书。
8.原则上,城区义务教育教师岗位报考人员编制所在学段与报考岗位学段需一致。小学教师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可以报考初中岗位。
9.报考时只报岗位,不报学校;报考同一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行选岗。
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县内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在编制学校任教未满一年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县内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6日至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吉水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一楼大厅(吉水县仁山路与万里大道交叉口西60米);
3.报名需提交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
①《吉水县2026年面向县内公开选调城区义务教育(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贴好照片,见附件2),学校对报名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从第一学历开始的所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除报名表所贴照片外,另需一寸免冠白底证件照2张;
⑥近五年年度考核(以人社局备案盖章的汇总表为准)和师德考核等次佐证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注明“复印属实”。
⑦特岗和“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现编制学校公章,注明“复印属实”。
⑧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1.县教体局联合县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资料、信息有疑义的,有权要求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2.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于8月11日(下午2:30-5:00)到吉水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一楼大厅(吉水县仁山路与万里大道交叉口西60米)领取准考证。
3.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四)公示和选岗
1.公示名单:公开选调拟入闱人员在吉水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一楼便民窗口公示。同一报考岗位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教师考试成绩如最后一名入闱成绩并列,则教龄长者优先入闱;如教龄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入闱。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逾期不受理。公示未通过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选择岗位:公示无异议后,入闱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若考试成绩相同,则教龄长者优先选岗;若教龄相同,则年龄长者优先选岗)。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入闱人员不得放弃选岗。
(五)工作调动
1.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报县政府批复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2.参加选调人员视为自愿接受新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自愿接受职称聘任、工资待遇等变化。
五、其他事项
1.参加选调考试的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须知,并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
2.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考生,取消当年考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录取后无故放弃选调资格的,三年内不得报考吉水县教师选调考试。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体局会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96-3560694(县纪委县监委)
咨询电话:0796-8680574(县教体局)
0796-7108096(县人社局)
附件1:吉水县2026年面向县内公开选调城区义务教育(幼儿园)教师岗位表.doc
2:吉水县2026年面向县内公开选调城区义务教育(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