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3人4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47号)等规定,漯河高中新校区(高水平高中)拟公开招聘教师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3名,其中,语文8名,物理6名,化学5名,生物4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本科条件:
“双一流”建设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择业期内本科毕业。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条件:
1.国内高校择业期内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上两者必须有一本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2.海外高校择业期内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上两者若本科是国内大学必须有一本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若本科是海外毕业高校须为2025年度QS排名前200名,且学校排名可在公开资料查询)。
注:以上均不含降低批次录取和二级学院的毕业生。“择业期内”特指2025年、2026年毕业。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6.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均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
7.具有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8.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禁止从事教育工作或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luohe.gov.cn)、漯河教育网(http://jyj.luohe.gov.cn)、漯河市高级中学网站(http://www.lhgz.net)同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
报名时间:2026年8月5日8:00至2026年8月12日18:00。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漯河高中新校区(高水平高中)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熟悉了解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并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luohegaozhong0395@163.com。
报名材料:①《漯河高中新校区(高水平高中)202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简历、《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提升学历的考生依次分别提供各个学历层次的相关证件;③教师资格证;④其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
以上报名材料均提供扫描件,扫描件格式为PDF格式,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命名为“学科+姓名”;例:“语文×××报名资料”。
2.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在报名截止后统一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邮件或短信形式进行反馈通知。报考人员有异议的,可及时咨询反映(0395-2124379,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开考比例
本次各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核通过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各招聘岗位资格审核通过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
(三)面试
审核报名材料原件后,通过审核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为无学生模拟上课,从高中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15分钟,讲一节微型课(10分钟);答辩主要考查教师素养和教育教学相关专业知识,答辩时间为5分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通过邮件或短信形式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体检对象。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加试试讲,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等执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根据《河南省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考察期间,对考察对象进行教职工准入查询。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2.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填写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期间务必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招聘期间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0395-2124379。联系人:张老师、周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