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集团人才队伍结构,提升投资管理专业化水平,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根据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计划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名,具体详见《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应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岗位所需的身体、技能、心理素质等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岗位技能条件和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应聘人员年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年龄统计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工作年限统计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五)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
(六)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关证书。
(七)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应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可在进入考察环节时提供。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个人原因造成国有资产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6.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8.应聘人员与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9.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明确禁止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lyctp.gov.cn)、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lygxkgjt.com)、临沂高新控股集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招聘期间应注意及时查看邮箱信息,并保持联系畅通。
1.报名时间:此次引进岗位为长期引进岗位,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补充任何报名信息。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查阅招聘简章下载《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一同打包发送至邮箱lygxkgjtyxgs@ly.shandong.cn,不接收其他形式的简历投递。所有文件须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材料名称”格式。
具体报名材料如下:
(1)《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须上传电子版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内容填写完整真实,含电子版和签字扫描版)(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页或手机截图无效);
(5)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证书或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
(6)相应工作经验及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材料(单位盖章的工作年限证明、劳动合同、证明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业绩证明等)扫描件;
(7)诚信承诺书(本人手写签名并于姓名处按手印)。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分为线上报名审核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不通过的视为无效报名。初步审查后,将组织初步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权属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页或手机截图无效);
5.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证书或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6.相应工作经验及工作年限的书面证明材料(单位盖章的工作年限证明、劳动合同、证明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业绩证明等);
7.诚信承诺书。
现场资格审查时,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查完毕后将原件返还。报名人员未在报名审核和现场资格审查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最终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也可结合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岗位匹配度研究确定按实有通过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要求和理论水平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lyctp.gov.cn)、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lygxkgjt.com)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特点,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对考试方式和考试环节进行调整。
五、考察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名单将在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lyctp.gov.cn)、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lygxkgjt.com)等进行公示,并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进行考察。
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时考察对象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鉴定材料(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个人总结、工作经历证明、无违法犯罪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可根据考察情况要求报考人员配合提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或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考察发现应聘人员存在政治素养不合格、理想信念动摇、道德品质品行不达标,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用人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配合考察并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等不适宜或影响招聘情形的,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权直接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体检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或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
2.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的;
3.请他人顶替体检或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的;
4.有其他作弊等行为的。
七、公示及聘用
对经上述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www.lyctp.gov.cn)、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lygxkgjt.com)等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聘用意见,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确定被聘用的人员,须服从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用人单位统一安排,遵守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如岗位没有适任人员,或者无法与应聘者协商一致,将对该岗位延期或终止招聘。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八、工作安排及薪酬待遇
入职后岗位分配须服从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用人单位统一安排,无法协商一致的解除劳动关系。
薪酬待遇根据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提供各类培训、学习机会。招聘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按照临沂市人才引进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于有回避等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应当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提前主动说明。对弄虚作假等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应聘人员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自动放弃或考察、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1次,递补人员的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
(二)本次招聘以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义统一组织。招聘过程中重大问题由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对岗位资格条件做进一步解释等。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遵守本简章及有关招聘规定和要求,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及聘用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未编辑或出版过任何招聘考试参考资料,从未向任何机构提供过考试相关的资料和信息。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五)应聘人员如有与本次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存在亲属等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应当在报考时主动提出。
(六)本简章及其未尽事宜由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依照上级主管部门等有关规定执行,临沂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咨询电话:0539-7100162(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监督电话:0539-7958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