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93人
根据《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教育局等部门关于灵山县教职工调配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灵政办发〔2011〕103号)精神,为保障灵山县灵山中学、新洲中学、灵山三中、灵城四中新校区、金龙中学、灵山六小、灵山十小、灵山十一小、县职校2026年秋季学期扩容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经研究,决定从县域内其他学校公开选调在编教师到上述学校任教,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和专业与岗位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公开选调范围及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的教师实行“试岗试用、考核合格正式调入”管理模式:入围教师试岗半个学期,通过师德表现、教学业绩、日常履职情况等综合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的对象从县城学校和乡镇学校在职在编教师中选调。
三、公开选调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讲政治,顾大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师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教学能力条件: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掌握现代化教学技能和手段,教学基本功扎实,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选调的学科岗位教学。
(三)学历及资格条件:从乡镇选调到县城中学任教的,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教育部的规定,即语文科教师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其他科目教师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请: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全科教师及其他不符合教职工调配规定的情形的人员。
四、岗位设置及试用管理
(一)岗位情况及管理
本次紧缺学科岗位、选调人数由各选调学校班子集体研究提出,县教育局汇总初审,经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统一公布(详见附件1)。
本次选调实行半个学期试岗考核。选调确定人员于2026年8月底到新岗位试岗任教,半个学期后由县教育局、用人单位联合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正式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任教单位,不办理调动手续。
(二)聘期管理
本次选调试用上岗人员,在新任教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一个聘期(3年,自2026年8月至2029年7月),聘期满后方可参与新单位的岗位竞聘。
五、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3日—4日,上午0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所需材料及资格审查
1.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核验后当场返还):
①学历、学位证;②教师资格证;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④身份证;⑤现任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⑥调配报名表;⑦2023年以来获奖的证件。
2.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档案信息、在岗情况、师德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凡弄虚作假、隐瞒情况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追责问责。
3.所有申请公开选调的教师仅限选择一个岗位,一经查实存在重复申报者,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试教和考核
本次选调人员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试教和综合考核。
(一)组织实施:灵山县教育局
(二)试教赋分
试教赋分为100分。
(三)试教相关要求
1.考生到达候考室后,现场随机抽取报考学校的考试序号,再抽取对应学段学科课题,并在指定备课室进行40分钟独立备课。备课结束后进入试场试教。本次试教教材统一使用我县春季现行各阶段教材,由教育局统一准备并放置在备课室。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教材进入备课室(教材为各阶段学科教材,不具体到某一具体年级课本)。
2.试教过程中使用普通话(外语科目使用外语进行试教)。
3.试教时仅提供教室、白板或黑板、白板专用笔或粉笔,不提供多媒体教室及其他教具,不安排学生听课。
4.试教从教学目标、内容设计、教学过程、教育思想、教学理念、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评价和评分。
5.试教分值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考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方为合格)。试教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选调人选。
(四)试教时间、地点
1.试教时间:2026年8月7日8:00开始。
参加试教的人员务必在考试当日上午7:10前到试教地点集中,抽取顺序签。
2.试教地点:灵山县新圩二中
七、注意事项
报名前请自行前往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ls.gov.cn/)下载本公告的报名表,如实填写,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提交报名。
八、公示
灵山县教育局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拟选调人选名单在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ls.gov.cn/)上公示。
九、办理调配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公开选调人员,试岗考核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监督
为确保上述九所教师公开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严禁在调配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选调纪律监督电话:0777-6428136,6428366,电子邮箱:jcs6428136@163.com。同时,本次选调工作公告在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ls.gov.cn/)的招考招录栏上公布。
本方案由灵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7—6428351,0777-642884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