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7人15个岗位
为优化全区干部人才队伍结构,畅通区内事业单位人才流动渠道,根据相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区内部分教育事业单位开展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工作。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标准,采取考试与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遴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面向区内部分公办小学教师遴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7名。各岗位具体遴选人数、专业、学历、资质等资格条件详见《大足区事业单位2026年面向区内部分公办小学教师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区公办小学(不含龙岗、棠香学区所辖小学)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3.具有遴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年龄40周岁以下;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6.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
7.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8.符合我区现行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相关政策规定。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2.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与遴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处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明确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基层机构就业但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的公费师范生;
5.已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并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
(四)专业审核
报考岗位有专业要求的,严格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日(即报名前一日),如“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即1985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以此类推。公告未单独注明的时间节点,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材料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核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符合条件后方可进行报名。
1.准确填写《大足区事业单位2026年面向区内部分公办小学教师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加盖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身份材料(提供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文件)、岗位聘用材料(最近一次岗位聘用备案表)等材料。
2.所有材料整理为电子扫描件,以文件夹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按报考岗位类别分别投递至相应邮箱。
党群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甲类岗位):1694452070@qq.com
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乙类岗位):dzrssyk@163.com
(二)报名时间
2026年8月4日9:00--8月6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查
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岗位报名要求,开展资格初审,在考生报名后5个工作日通过邮件反馈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于笔试前1天到区人力社保局忠慧楼108室(棠香街道五星大道中段276号)凭身份证统一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各遴选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与拟遴选名额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遴选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遴选岗位。若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同意,可作为紧缺岗位放宽开考比例。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遴选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文写作,闭卷作答,满分100分,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2.笔试安排。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务相关要求以《准考证》及官方通知为准。
3.面试入围规则
(1)笔试缺考或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按要求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达不到2:1竞争比例的,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放开面试比例。
4.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面试
1.考核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安排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另行通知,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密切关注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等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进入遴选后续环节。
(三)总成绩计算及公示
1.计算方式。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成绩公示。考生考试考核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张贴公布,3个工作日内在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公示。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在面试当天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体检人选按照拟遴选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遴选条件的学历层次以及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的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另行确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1.考察由遴选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2.考察内容。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3.不合格情形处置。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客观公正考察的,给予不合格结论。考察结果应及时通报考察对象。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遴选环节。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因考生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确需递补的,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人选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七、公示
拟遴选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实名监督举报,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核查处置;经核实确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举报电话:023-43769567;023-43780636)。
八、岗位确定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提请区人事调配专题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人员正式调入后,按照遴选岗位和条件重新确定聘用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九、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托请打招呼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存在违规违纪情形,取消当事人遴选资格,并将相关线索移交有关部门依规依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十、其他事项
1.信息查询提示。遴选各阶段通知、成绩、公示等事项均通过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请考生全程保持预留手机畅通,主动登录网站查阅信息,因个人疏忽错过相关环节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咨询电话
区委组织部:023-43769566;区人力社保局:023-43780636。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