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7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临海头门港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工作地点:临海市上盘镇北洋大道7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临海头门港市政园林有限公司为临海市头门港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全资一级子公司,主要承担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市政、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以及城市更新项目实施,开展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园林绿化养护、文旅产业开发等市场化经营性业务。
二、招聘原则及性质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考。此次招录用工性质为竞争性合同制,不纳入国企正式在编身份管理,招聘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详见《2026年临海头门港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1.临海人才网http://www.lhrc.com.cn/或临海人才网微信公众号;
2.临海市头门港科创集团微信公众号。
(二)报考人员除符合岗位具体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国有企业的义务;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等相关条件,具体以《2026年临海头门港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为准;
5.与报考岗位之间不存在《临海市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及用工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22〕28号)所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和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④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⑥被征信列入黑名单者。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8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现场报名地点:临海市上盘镇北洋大道7号台州综合保税区大楼二楼223号。咨询电话:0576-89368205。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材料:
①《临海头门港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②户口簿首页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③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⑤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证书;⑥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核
用工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招聘计划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须达到1:3的开考比例。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笔试、面试考务工作委托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笔试
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行政综合、工程设备管理岗位为《综合基础知识》,范围涵盖政治、时事、国情、法律、经济、科技、历史、人文、写作等;其他岗位为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均为主客观结合题,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为2026年8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如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笔试、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附件1的考试项目和分数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若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情况,由招聘单位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临海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临海头门港市政园林有限公司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若出现上述情况,由市政园林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可对相应岗位按本《公告》有关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事项
(一)年龄条件要求38周岁及以下的指1987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要求43周岁及以下的指1982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本次招聘要求的毕业证书、留学人员持有的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8月11日。
(二)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26年8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6年8月1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对户籍有要求的岗位。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及其他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市政园林公司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录用资格或解除录用合同(劳动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考试成绩合格但未被录用的部分岗位报考人员,纳入本公司相应岗位后备人选库。自本次招聘结束至下次同一岗位招聘启动前,若出现岗位空缺,可按程序从后备人选中递补。自动放弃后续环节者不再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