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第一中学2026年公开比选调动教师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乌兰浩特第一中学2026年公开比选调动教师公告

公告正文

乌兰浩特第一中学2026年公开比选调动教师公告
乌兰浩特第一中学2026年公开比选调动教师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4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3 08:30-2026/8/7 17:30

为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经盟人社局同意,决定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为乌兰浩特第一中学比选调动教师4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比选岗位及人数

乌兰浩特第一中学此次比选岗位为高中数学教师2人、物理教师1人、英语教师1人,共4人。


二、比选条件

(一)政治要求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新时代好干部“四个特别”重要要求。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兴安盟内外在编在岗教师。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比选岗位相匹配,持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3.取得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3周岁,即1982年8月3日(不含)以后出生,同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旗县级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盟级及以上基本功一等奖获得者。

4.具有6年及以上高中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含)。

5.持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证书。

6.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

(三)岗位条件

1.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突出。

2.熟悉课程标准和教材教法,具备较强的课堂教学能力和班级管理能力。

3.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愿意长期从事高中教学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审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试用期内(含新提拔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在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

8.自治区及各盟市按照相应人才引进政策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引进且尚在服务期内的(未设定服务期或设定服务期不满3年的,最低服务年限按3年掌握);

9.在公务员招考、遴选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0.调动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

11.人事档案存在涂改、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及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相关工作规定情形。

13.未征得所在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


五、比选程序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8:30—8月7日17:30

2.线上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

(1)《乌兰浩特第一中学公开比选调动教师报名表》(附件1),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教育主管部门、本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原件(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3)所在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

(4)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5)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基本功一等奖等荣誉证书。

3.报名路径:yyq2714@163.com

4.相关要求: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统一命名格式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所在单位全称”。未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者,不予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多报无效。请仔细阅读比选公告,所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签订《报考人员承诺书》(见附件2),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比选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线上初审,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形式为讲课和说课,讲课、说课内容为所报考学科教学内容,题目在面试前由考官小组确定,并在备课前提供给考生。

2.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英语学科使用英语作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采取现场打分的办法进行,考官和报考人员现场签字确认本人考试成绩。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相关资料按要求存档保存。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去掉面试总分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赋分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即为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需达到80分以上,且按照每个岗位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评估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比选人员自行承担。拟比选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资格。

3.考察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信息等方式进行。

(五)公示、岗位考察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比选人员名单,报盟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在兴安盟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比选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不符合比选要求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比选资格。

2.岗位考察及办理手续。公开比选人员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比选调入单位对拟比选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期满合格的,根据比选岗位和工作需要分配岗位,报盟人社局审批备案,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察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比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比选人员在考察期内,原单位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或职级。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出现缺额,不予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公开比选调动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比选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二)对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贯穿于比选调动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比选调动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比选调动资格。

(三)比选调动过程中,有关通知等事项在兴安盟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比选调动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乌兰浩特第一中学:0482-2296012

监督举报电话:0482-5588655(兴安盟教育局机关纪委);0482-5588628(兴安盟教育局人事科)。

(四)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兴安盟教育局。未尽事宜,按照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乌兰浩特第一中学公开比选调动教师报名表

2.报考人员承诺书



职位表.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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