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10个岗位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根据《中共泸西县委组织部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泸西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任(调动)办法(试行)>的通知》(泸组通〔2023〕25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外县(市)公开选调部分紧缺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一)初中岗位:语文2个、数学3个、英语3个、化学1个,生物1个,共计10个。
(三)高中岗位:语文1个,数学1个,英语1个、化学1个、生物1个,共计5个。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泸西县外公立学校在职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条件
1.身心健康,能正常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年龄38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证要求
(1)初中教师岗位: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所报岗位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
(2)高中教师岗位: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所报岗位与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试用期未满的;
(2)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以及特殊职位招录等录用的事业人员,未满招考时招录机关或者招考职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及以上等次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被追责问责,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7)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8)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近五年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情形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情形的。
(四)其他条件
申请选调需经现任教学校(单位)及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给予办理调动方可参加选调报名,未经现任教学校(单位)及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不予受理申请。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8月1日至8月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泸西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206室)。
四、选调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
1.由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按照选调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地点在泸西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所需材料,详见《附件:泸西县2026年面向外县(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需提交材料》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6年8月4日上午9:00—11:30
面试时间:2026年8月5日上午8:00开始
2.考试地点:笔试面试考试地点泸西县第二中学明礼楼。
(三)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共同组成,分值各100分。
1.笔试。笔试由泸西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笔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当天在“泸西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2.面试。进入面试人员为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不超过岗位选调人数3倍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主要考核符合选调条件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采取课前说课方式进行,说课时间在8-10分钟,不提供多媒体设备,由面试专家组根据考生说课情况进行现场评分。
说课内容:2026年8月4日18:00前在QQ群公布,报名时请加QQ群。
面试前,报考人员放弃面试造成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进入面试人员的条件依次从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因该岗位无人递补或报名人数不足造成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2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同一岗位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若成绩仍并列,以笔试得分确定排名先后。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通过“泸西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四)考察
由泸西县教育体育局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能力素质、师德师风、学习和工作表现情况等(含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入人选,考察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调入人选。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调动及体检
考察合格后,经泸西县教育体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将拟选调人员报县人社部门审核确定后,报经泸西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
体检由拟调人员自行到县级及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办理调动。
六、纪律与监督
(一)选调工作自觉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等部门的监督,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公开选调实行回避制度。选调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主动报告情况并回避。
(四)对违反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
七、其他
1.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及考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责任自负。
2.调入泸西县的教师必须服从泸西县教育体育局及学校的工作安排。
3.因报考人员本人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对应的空缺岗位依次递补,若成绩仍并列,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若成绩仍并列,以笔试得分确定排名先后。
4.若所设的岗位出现空缺,则根据工作需要,后续相关事宜会在泸西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告。
八、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九、本公告由泸西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3-6625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