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警官总医院招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山东省警官总医院招聘公告

公告正文

山东省警官总医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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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13人

报名时间
2026/7/22 -2026/10/31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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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


根据医院学科建设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拟公开招聘医疗岗位12人,医技岗位1人。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身心健康,热爱卫生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山东省警官总医院拟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6年7月22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医院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资格审核、考试、体检等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PDF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报名邮件标题及报名材料压缩包须以“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命名,例如“内科医师+张三+135···”。

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163099

邮箱地址:sdsjgzyyzp@163.com

3.报名人员需准备以下报名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

(3)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同时做出书面承诺,其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将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招聘单位无法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

(4)相关资格证书(规培证、职称证、执业证等);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6)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7)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见附件4)。

4.线上报名同时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相关条件的,取消报名、考试、聘用等相关资格。


五、考试及总成绩计分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成绩计算均采用百分制的计算方法。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1.笔试。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等。

2.面试。面试内容为测评报考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基础知识(能力)等方面内容。

3.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4.为保障录用人员综合素质,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

5.笔试、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排名,对招考职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通知人员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费。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定岗

本次招聘医疗岗位12人、医技岗位1人,须服从医院安排,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八、其他

1.为了便于考生及时收到招聘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查看电子邮箱。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7月。

3.医院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有权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和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招聘工作。

附件:

1.山东省警官总医院拟招聘岗位表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登记表

4.工作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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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相关表格扫描二维码

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de0Q9dy5yJckO4rqDGfQDA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