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2人
2026年成都高新区和美实验幼儿园(含成都高新区和美梓州幼儿园)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幼儿园办园实际和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2026年成都高新区和美实验幼儿园(含成都高新区和美梓州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2名,本次招聘为成都高新区教育系统编制外招聘,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岗位职责详见附件。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教师
(1)具备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
(2)在1990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个人获得区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可放宽至1985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且在资格证定期注册有效期内。
(4)普通话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2.保育员
(1)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
(2)在1985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个人获得区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可放宽至1980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保育员职业资格证或上岗资格证。
3.卫生保健人员
(1)具备医药卫生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1990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护师职称或医师资格证的,可放宽至1985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区级及以上托幼机构保健员资格证、保健人员岗前培训结业证书。
4.财务人员
(1)具备财务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在1990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
5.食堂炊事人员
(1)食堂厨师
①男性在1975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在1980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②具有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
③具有厨师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2)食堂杂工
①男性在1975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在1980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②具有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
(二)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机关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截至2026年7月23日)。
9.现役军人、2026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10.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11.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3日09:00—7月29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内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岗位信息。应聘人员请勿重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填报信息。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报考岗位及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上传的报名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核。
2.资格审查。本次招聘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以资格审查及考察环节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的年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均应与公告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应确保在网上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并与资格审查时现场提交的原件及相关纸质印证材料信息吻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的同一平台予以发布。
五、考核
考核方式为面试。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考核总成绩为面试总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采用现场审查方式。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告知。资格审查须由本人提交如下资料:
1.所有应聘人员均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职业资格证、普通话证(仅限教师岗位)、3个月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2份,并现场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其中,已取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人员: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学历、学位查验材料各1份(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毕业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人员: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2.报名时年龄放宽者,需提供相应的荣誉、职称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的,均不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教师采用无学生教学试讲和综合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财务人员、食堂炊事人员采用技能实操和综合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教师面试成绩=试讲×60%+综合答辩×40%,其他岗位面试成绩=技能实操×40%+综合答辩×60%。
本次面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的同一平台公布面试考核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
六、体检
(一)依据招聘岗位及人数,在达到考核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教师以无学生教学试讲(其他岗位以综合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教师无学生教学试讲(其他岗位综合答辩)成绩再相同,则开展加试,加试方式教师为无学生教学试讲(其他岗位为综合答辩),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进入体检人员须取得处于有效期内的《成都市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所产生的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指定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以及个人自愿放弃所产生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2次。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教师以无学生教学试讲(其他岗位以综合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教师无学生教学试讲(其他岗位综合答辩)成绩再相同,则开展加试,加试方式教师为无学生教学试讲(其他岗位为综合答辩),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因应聘人员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个人自愿放弃所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同一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入职
1.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若拟聘人员无法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或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2.拟聘人员原系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须放弃原身份并完成下编工作后,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程序备案后,由本用人单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4.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平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全程监督。
1.报名咨询电话:028-85651073
2.监督举报方式:028-85822658
3.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十一、其他
(一)本次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同一平台发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后续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和成都高新区和美实验幼儿园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由成都高新区和美实验幼儿园发布并负责解释。
附件1:成都高新区和美实验幼儿园(含成都高新区和美梓州幼儿园)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附件2:成都高新区和美实验幼儿园(含成都高新区和美梓州幼儿园)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成都高新区和美实验幼儿园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