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3个岗位
根据南湖区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8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如下:
招聘单位 |
报考岗位 |
岗位 编码 |
招聘 人数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专业 要求 |
其他要求 |
嘉兴市南湖区万舟幼教集团 |
幼儿教师1 |
26701 |
2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学前 教育 |
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①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②具有担任幼儿园2年及以上中层及以上干部工作经历(含教研组长); ③曾荣获区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荣誉称号或综合荣誉称号或教学评比二等奖及以上。 |
幼儿教师2 |
26702 |
3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学前 教育 |
||
幼儿教师3 |
26703 |
3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学前 教育 |
本岗位仅限2024年、2025年、2026年优秀毕业生报考,报考人员须在大学本科就读期间至少获得一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或曾获得优秀毕业生、优秀班(党团)干部荣誉称号 |
二、招聘范围、对象
(一)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22日期间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二)嘉兴市户籍(截至2026年7月22日)已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三)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对应的专业等要求。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2026年7月22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认证书。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6年7月22日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及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形式。
1.网上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7月29日15:00前,应聘人员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相关佐证资料。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上传以下报名材料作为附件:
(1)报名表(见附件1,须由本人承诺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聘人员为研究生学历的需同时提供其前一阶段学历所学专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若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历学位认定。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证书。
(5)符合招聘岗位“其他要求”的相关证书。
3.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7月22日—7月29日。
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对于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按专业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原则审查。
报名后,应聘人员可通过扫描网上报名二维码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2026年7月22日-7月29日15:00),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资格初审结果无异议。
4.现场确认(资格复审)
(1)现场确认(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7月30日上午9:00至11:00
(2)现场确认(资格复审)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南湖附属学校中港路校区木铎厅(嘉兴市南湖区中港路858号),汽车可停到学校地下车库。
(3)网上报名人员均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报考。
(4)现场确认(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资格复审须按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套,其中报名登记表需A4纸打印并承诺签名)。资格复审材料要求与网上报名资料相同。
(5)如本人不能到现场确认(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须在提供考生相关证件材料的同时,提供代审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资格复审委托书。
(6)现场确认(资格复审)结束后,同一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将相应核减或者取消招聘计划。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次公告计划内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7月31日
现场确认(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考生须按照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中相关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贴好照片),并按准考证上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26年8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进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形式内容:笔试为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的办法为:
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按比例计算最后一个入围评定成绩并列的同时入围),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1)时间地点:面试定于2026年8月2日(星期日),面试地点设在嘉兴市南湖区内,应聘者请留意查看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现场提问+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
1.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名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等的则需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只决定最终排名)。如果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
2.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相应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六)录用
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是在职人员的,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其它事项
(一)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区教育体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栏内公布。(查询网址:https://www.nanhu.gov.cn/)
(二)报考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教师,南湖区教育体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应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南湖区教育体育局无关。
(六)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教育体育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2058367
监督电话:0573-82057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