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6人20个岗位
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2026年计划引进专业技术人才26名,符合条件者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后招聘纳入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条件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志于长期在永康从事医疗卫生事业,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和调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引进对象为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如下:
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6年7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科技奖项三等奖或地市级科技奖项一等奖以上前3位完成人;
2.获县市级以上医坛新秀、名医、名中医等相当专业荣誉的人员;
3.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在聘的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二、引进计划
详见附件1。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勿重复报名!
网上报名:报名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打包发送至各相关医疗卫生单位联系人邮箱,打包文件命名方式及邮件主题:姓名+应聘单位和岗位+联系电话。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详见下表:

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永康市各医疗卫生单位人事科(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22日--2026年8月31日。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需提供《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2026年人才引进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证明、工作经历证明、1寸彩色正面近照、荣誉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各医疗卫生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由应聘人员自主负责,初审结果现场或以邮件方式告知,请确保所留联系方式的正确和畅通,因个人原因错失通知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考试由市卫健局统一组织,市人社局负责考试监督和指导。
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形式:面试和面谈相结合。面试合格分为70分,低于合格分的淘汰。
市人社局对考试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由市卫健局进行成绩公示。
(四)签约
各职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与入围人员达成签约意向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
由市人社局和卫健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有特殊行业规定的部分体检项目,其规定严于上述标准的按规定执行,色盲和色弱者判定为体检不合格。因怀孕不能参加全程体检的,顺延(限延一次)进行体检、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结果由市卫健局进行公示,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
(六)考核
由市卫健局统一组织考核,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市卫健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在相应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所有应聘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6年8月31日取得,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所有聘用人员须约定不少于5年(不含规培时间)的服务期,在服务期内未经市卫健局同意不得调离或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如服务期不足,需全额退还相关补助和奖励资金。
(四)原永康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事业编人员辞职对象原则上不得人才引进。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健局进行解释。
附件
1.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2026年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岗位表(第三批)
2.永康市医疗卫生单位2026年人才引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