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教育局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到市第十四中学任教的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北海市教育局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到市第十四中学任教的公告

公告正文

北海市教育局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到市第十四中学任教的公告
北海市教育局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到市第十四中学任教的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30人9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0 08:00-2026/7/24 18:00
面试时间
2026/7/29 -2026/7/29 08:00

为优化全市教师资源配置,选优配强市第十四中学骨干教师队伍,保障2026年秋季学期办学需求,支撑学校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市选聘30名骨干教师到市第十四中学任教,选聘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骨干教师30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全市范围内公办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

(二)报名基本条件和资格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师德失范记录;

2.身心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要求;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

4.学历及资格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其他: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规定(试行)》和《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管理办法》等调配相关政策要求。

6.市辖县区报名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工作实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或政府、自治区级以上机关表彰奖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授予称号、记大功、记功、嘉奖,其中嘉奖须在近5年内获得2次以上);

(4)在市辖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满5年;

(5)聘用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还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聘:

1.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未满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5.在现工作单位未满1年的;

6.新聘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7.人事档案未经审核,或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职工身份等存疑未经认定的,或档案材料存在涂改造假嫌疑未经审核的;

8.近3年年度考核有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以下或不确定档次的(不含因试用期不确定档次人员);

9.聘用后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明确不得选聘交流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8:00至7月24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将个人报名材料压缩发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箱(bhsjyj_rsk@beihai.gov.cn),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

3.报名材料:

(1)《2026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骨干教师到市第十四中学任教报名登记表》签字扫描版及可编辑版;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近5年个人荣誉佐证材料等扫描件合成一个PDF文件;

每人只能参加一个岗位选聘,同时参加多个岗位选聘的,取消当次参加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线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中初审,重点核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材料真实性、岗位匹配度等。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电话通知报送纸质版报名材料(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并领取考核通知书。

报考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取消选聘资格。

(三)考核时间、地点

1.考核时间:2026年7月29日上午8:00至结束;

2.考核地点:北海市第一中学解放路校区。

(四)考核方式

1.本次选聘考核方式采用面试形式,分为试讲和面谈两个环节。试讲内容为报考学科教材内容,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谈环节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综合素养、与公开选聘职位的匹配度等,围绕语言表达及沟通、职位匹配、经历业绩、综合素养等方面进行测评,占总分的30%。

2.总成绩=试讲成绩×70%+面谈成绩×3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试讲成绩高的优先聘用,总成绩及试讲成绩相同的,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照拟选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口碑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岗位缺额,按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根据考察结果,对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且查实的,取消拟聘资格,不再递补。


五、办理调动手续

按照《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管理办法》(北组通〔2026〕11号)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工资关系转移等手续。


六、岗位调剂与补充使用

本次选聘工作结束后,若出现岗位空缺,经研究决定,空缺岗位指标不纳入本次选聘递补范围,统一收回并纳入学校年度编制使用计划。空缺岗位将优先用于学校间的教师交流调配或公开招聘。


七、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选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平公正情形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2.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考试作弊、隐瞒真实情况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5年内不得参加北海市教师公开招聘及选聘考试;

3.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选聘工作咨询电话:0779-3200219(市教育局人事科)。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