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12个岗位
为全面推进元阳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进一步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力资源结构,规范专业人员配置,切实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全面提升医共体综合服务能力。元阳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人民医院总院、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元阳县卫生监督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此次招聘,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具体详见《元阳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202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品质,具有高度事业心、责任感和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
5.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具体岗位条件,每人只限报考1个岗位。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的。
4.不符合考聘岗位要求有关条件的。
5.吸毒人员(含吸毒史)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5年以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8.在元阳县医共体各分院在职的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14日24:00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元阳县人民医院报名地址:元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四楼人力资源科(元阳县南沙镇叶榕路8号)。
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元阳县卫生监督所)报名地址: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元阳县卫生监督所)办公室(新址)。
3.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资料不齐全或不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1)《元阳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202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内必须插入小一寸证件免冠电子照。
(2)有效身份证件(要求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在一页上)。
(3)毕业证、本科学位证,有多个学历证书的所有毕业证都要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应聘岗位所需要的相关材料,如资格证、执业证,护士无资格证的提供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4.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一)人民医院总院: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笔试。通过笔试后,按照招聘岗位数的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行面试名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照实际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分数不能低于60分;
1.笔试:统一闭卷答题,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总成绩的40%。
(1)笔试时间:2026年8月17日上午9点00分(提前30分钟签到);
(2)笔试地点:元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六楼大会议室。
2.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总成绩的60%,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医学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心理健康程度、逻辑思维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以及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1)面试时间:2026年8月18日上午9点;
(2)地点:元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计算综合考试成绩,确定录用名单,择优录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岗位包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x40%+面试成绩(100分)x6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录取。如出现成绩并列时,以笔试得分确定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在考生微信群中进行公示。考试由元阳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体总院负责组织实施。
(二)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元阳县卫生监督所)考试由招聘的分院负责组织实施。
1.考试方式:采取免笔试需面试的方式,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专业技能等。
2.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成绩并列时,以专业技能得分确定排名先后。
六、健康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加传染病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按照通知为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接到通知后按时参加岗前培训,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的名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政审
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核实考察对象有无违法犯罪等方面的情况。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可从同岗位考生中递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试用考核。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公示期过后不再接收反映问题。
特别提醒: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果因为报考人员电话联系不上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自己负责;
3.通过所有考核和体检合格者,接到报道通知后,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人力资源科报道,并进行相关岗前培训,逾期不报道和不参加岗前培训者,取消其入职资格。
4.对弄虚作假骗取入选资格的,违反职业道德或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不予录用或解除聘用。
九、聘用及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入职后试用期3个月;
2.试用期间待遇按单位统一标准执行,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工资待遇咨询各医院联系人。
十、联系方式地址:元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四楼人力资源科(元阳县南沙镇叶榕路8号)
元阳县紧密型医共体总院(元阳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刘老师0873-3067559
元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元阳县卫生监督所)
联系人:张老师0873-5643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