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及招商引资工作需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发展有限公司(区招商公司)委托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人资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本次招聘采用公开招聘方式,以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多环节综合考核,择优聘用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综合素质好的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招商专员1名。
2.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全国、都市化视野,有较强的创新能力、谈判沟通能力和项目推进能力;
(4)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6)本次招聘岗位要求所涉及的招商引资经验须是产业招商、政府招商或产业园区招商工作经验,非其他工作经验。
3.不得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检查调查的;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信息及录用待遇
1.岗位信息:

2.聘用方式:公司实行企业化、市场化用人制度,依法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期管理;岗位首聘期1年,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聘期内年度考核均合格者,可优先续聘。
3.薪酬待遇:聘用人员实行“基本薪资+绩效薪资”的市场化薪酬机制。基本年薪最高7万,绩效年薪最高5万。
4.其他福利:按国家及福州市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年度体检等福利(具体以公司规章制度为准)。
四、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16日–2026年7月20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方式及地址
本次招聘只接受现场报名,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3楼302(综合办公室)。
3.报名材料
报考者请携带相关材料至现场提交:
(1)《岗位招聘报名表》(附近期1寸免冠彩照);
(2)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的学历验证信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的学位验证信息,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4)证明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社保缴费证明及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含具体工作期限、工作岗位及公章)。
4.资格初审
(1)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收到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可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进行申诉,申诉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工作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因报名资料填写不完善导致初审不通过的、或因通讯不畅导致初审结果通知失败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考生自负。
申诉电话:0591-83688228。
五、考试办法
1.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0分,按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选,未达到合格线的予以淘汰。
2.面试时间依据招聘整体进展情况另行安排,具体时间以区人资公司短信、电话、邮件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体检、考察与背景调查
1.组织体检根据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可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4.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放弃,经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可在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中由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背景调查,如发现存在不得录用的问题,取消录用资格。
七、招聘程序
1.本次招聘工作计划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2.根据考试及体检结果,聘用人员在“e职有你”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报考说明
1.本次招聘年龄计算以2026年7月16日为截止日期。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7月17日至2008年7月16日期间出生。
2.工作经历计算方式为考生从工作开始时间至2026年7月16日的有效工作经验年限,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验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3.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5年)》作为职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查的依据。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原则上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7月16日前取得。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6日前。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83688118。
联系人:管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