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象州县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司法辅助人员5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岗位一:书记员4名;
岗位二:辅警1名。
书记员工作职责:负责审判事务性工作,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
辅警工作职责:负责维护审判执行秩序和法院安全保障工作。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热爱法院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3.18-35周岁(1991年7月15日至2008年7月15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1.书记员:大专及以上学历,打字速度准确录入60字/分钟以上。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辅警: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持有C1以上驾驶证。退伍军人、军烈属子女、公安和法律类相关专业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应聘。如因故意隐瞒以下情形被录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其他不适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7月24日18:00止。
2.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请附个人近期免冠照片或彩色打印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与岗位工作相关的证书(如驾驶证、有关技能证书、获奖证书等)。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象州县人民法院五楼政治部515办公室。
(2)网络报名:扫描相关材料以(姓名+报名材料+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象州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xzfyzgk@163.com。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试人选,并将通过电话通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进行考试。不符合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考试
1.书记员速录技能测试。播放一段5-10分钟的中文语音,应聘人员在计算机上用Word文档对语音内容进行速录,录音播放结束后有2-3分钟时间修改文本。正确率60%以上为合格。
2.辅警岗位体能测试。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础体能项目训练标准》,测试项目如下:(1)立定跳远;(2)坐位体前屈;(3)握力;(4)50米跑;(5)2000米跑。具体测试标准可电话咨询政治部。
(三)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或面谈的形式进行。面试人员需按照规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候考。未按照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根据考试和面试情况确认拟聘用人选。由法院工作人员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岗位匹配度等。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通过考察和体检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工方式和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为编外聘用人员,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到法院工作。薪资待遇:2980元/月,按国家政策参加社会保险。
未尽事宜,可向象州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联系地址和电话:象州县温泉大道395号,0772-435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