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专项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萧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专项招聘公告

公告正文

萧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专项招聘公告
萧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专项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5 -2026/7/22 00:00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林业局  关于做好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就业安置工作的通知》(皖农科[2026]39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专项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经核准,萧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专项招聘2名。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萧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2026年毕业的萧县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专项招聘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xx.gov.cn)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专项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67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3.报名地点:萧县林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萧县交通西路西段456号)。

4.所需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安徽省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萧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专项招聘资格审查表》(附件2);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

5.资格审查。萧县林业发展中心对报考者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6.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未按时报名的萧县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报考人员所填联系号码应保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由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面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萧县林业发展中心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不再进行下一环节。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萧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至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生聘用后应当在所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用人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专项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有关专项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萧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xx.gov.cn)查询、查阅。

本次专项招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本《公告》由萧县林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3790109 萧县林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考务咨询电话:0557-5037531 萧县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1805577466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