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弥渡县社会保险中心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社会保险综合业务辅助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条件。
(二)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具备一定综合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能够熟练使用Office、WPS办公软件。
(四)性别不限,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无违纪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习惯。
四、不得报考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依规辞退解聘的人员,或党纪政务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三)失信被执行人、有不良征信记录及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要求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辅助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信仰邪教或参与、策划、煽动群众聚众上访或越级上访的人员。
四、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为3年。用工期间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综合工资不低于3500元(含社会保险单位及个人部分)。享受单位职工工会福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30日。
2.报名地点:弥渡县社会保险中心办公室(弥城镇毗江路北段弥渡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872-3074270。
3.报名材料:报名表(见附件)1式3份,户口册、毕业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各1份,由本人到弥渡县社会保险中心现场报名。报名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2.资格复核。初审通过人员,送弥渡县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审核。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试,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将组织面试及办公软件应用实际操作。面试工作及实操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通过电话或短信息另行通知。
附件:弥渡县社会保险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弥渡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