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2个岗位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社工发〔2026〕33号)精神,广安市市直医疗机构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主要招募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医学类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优先招募2026届毕业生,2025届、2024届、2023届毕业生亦可报名)以及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二、招募计划
(一)招募岗位数量
设3个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募岗位职责
主要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心理—社会支持、出入院适应、对接医疗救助基金,开展个案管理、远程服务、健康知识及相关政策宣教、心理和情绪辅导、医患关系调适等服务;关注医务人员需求,为其提供减压服务,参与医学人文教育、调适医患关系等工作,结合医院和科室需求开展社会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督导;为出院患者对接社区资源,协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慢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医养结合、健康促进、社会康复等服务;为突发灾难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受害者及其重要关系人开展危机介入、团体辅导等专业服务,促进疾病治疗,提高患者及其家庭的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整合社会资源,提供应急需要;普及常见多发疾病的预防和控制知识。
(三)工作期限
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期限原则上为1年,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计算。
三、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自愿从事医务社会服务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4日(星期五)18:00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广安市广安区公园街168号609、613室)。
3.选择岗位:报考者要仔细查阅本公告,详细了解招募对象、职责、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报名。
4.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间内,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将相关报名资料打包压缩后以“报考职位+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651630300@qq.com,收到自动回复即为报名成功。
5.资格初审资料:
(1)《广安市医务社会服务岗报名登记表》一份;
(2)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一份;
(3)学历证书扫描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4)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需附上协议及年度考核证明的复印件一份;
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二)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于2026年7月25日(星期六)下午15:00至18:00带《广安市医务社会服务岗报名登记表》、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到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609室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式
本次招募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取,面试时间为2026年7月26日(星期天)9:00时。面试采用PPT演讲方式进行,PPT演讲时间为8分钟,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介绍、专业特长、岗位理解、个人亮点等,主要考察招募者的专业能力、语言理解表达能力、工作态度及敬业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5分,面试成绩不合格或缺考者,不予招募。
(四)人员确定
根据岗位招募人数,按照面试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并进入体检环节。各岗位末位若出现成绩相同的,优先招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若上述情况都相同,由招募工作组组织加试。
(五)体检
拟招募人员体检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募资格,所缺岗位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结束后,市卫生健康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拟招募人员进行审核,确定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招募名单,并在“健康广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
五、签订服务协议
招募计划完成后,由用人单位及时与项目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六、培训上岗
招募的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提高项目人员岗位适应能力。并于2026年8月15日前正式上岗。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招募工作结束后仍未完成招募计划的,由市卫生健康委根据招募缺口,发布补录公告,并组织开展补录工作。
七、管理与考核
用人单位负责医务社会工作服务人员日常管理,要依法为招募人员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备案。期满后用人单位对招募人员服务期内的工作表现进行鉴定。用人单位应加强招募人员的带教和培养,多措并举帮助其提升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八、服务期间待遇
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工作生活补贴标准5万元每人每年(含五险一金)。
九、退出机制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工作中,对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相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已经上岗的无条件解除合约。
十一、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在“健康广安”微信公众号、“川e就”—四川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发布,请报考考生随时关注招募工作安排。因报考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递补、培训、上岗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考生取得联系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考生自行负责。
联系人:代光莲
联系电话:0826-8862895
邮箱:651630300@qq.com
附件:广安市2026年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招聘名额及岗位表.docx
广安市2026年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招聘名额及岗位表.docx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13日
来源: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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