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公告,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双向选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污染防治股工作人员1名。
(二)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熟悉电脑办公基本操作,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
(三)工作职责: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及其他日常业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要求生态环境相关专业或持有中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证书,有劳动能力的持证残疾人;
(二)经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别之一:
1.在云县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四)爱岗敬业,诚信友善,遵纪守法,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五)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及服从工作安排;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2.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3.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创业者或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地点:云县爱华镇建设路6号,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云县分局办公室。
(二)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7月27日,8:30-12:00,14:30-18:00。
(三)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现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本人信息页及失业登记日期页),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和本人信息页),《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书、残疾人员需要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1寸正规照1张,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3.咨询方式:
0883-3213023办公室
18806908126黄老师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作息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
2.被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用人单位将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