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7人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发展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02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共17名,相关情况如下:
03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岗位职责和相应的义务;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所聘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04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岗位、人数、条件、报名方式、体检考察标准、公示录用结果等程序开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义乌市妇幼保健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0日8:00至7月20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线上二维码扫描方式进行报名登记,不设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
3.报名所需资料:2寸证件照1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结果、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规培合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其他相关应聘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按要求制作成电子文档上传,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
请扫码填写报名信息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7月21日8:00-17:00,请各通过初审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义乌市妇幼保健院(妇产院区)行政三楼会议室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报名。
2.普通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3开考,要求研究生学历的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2开考,副高及以上岗位可按招聘计划数1:1开考。未达到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确属难以形成竞争的紧缺岗位,经义乌市卫生健康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笔试将按岗位类别分批次组织(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安排在同一批次进行)。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通过官方渠道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院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
1.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各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计算:
普通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仅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仅面试的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等时,可由面试考官组织加试,按得分高低排名。
2.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流程,对无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影响期进行考察。
3.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单位微信公众号及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05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所设岗位均为编外合同制职位,录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将依据医院薪酬管理制度予以确定,具体薪资将结合岗位类别及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核定。
06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全流程透明化管理,主动接受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严肃招聘纪律,杜绝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行为。
2.所有招聘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公正履职,有法定回避情形的要主动申请回避,违反规定的将被追究责任。
3.报考人员需诚信报考,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考试作弊、隐瞒信息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列入我院招聘失信名单,三年内不得报考本院岗位,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07其他事项
1.我院可将统一招聘中入围体检但未被录用的人员纳入本单位编外人员储备库,储备有效期一年。在下次组织招聘前,同一岗位出现空缺时,经义乌市卫生健康局备案后,可从储备库中按成绩高低等额递补。
2.招聘期间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医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调整信息将通过原公告发布渠道及时告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9-83803032、83803031(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0579-83803017(纪检监察室)
医院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新科路C100号
供稿|组织人事部
编辑|金也
一审|崔岳崇
二审|韩骥
终审|王凌艳、金洪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