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师范学院2026年度教职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桂林师范学院2026年度教职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公告正文

桂林师范学院2026年度教职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桂林师范学院2026年度教职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24人15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3 -2026/7/17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25〕11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学校2026年度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桂林师范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为创建于1938年的广西省立桂林师范学校,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被誉为“桂北革命摇篮”。办学历程中历经多次更名与调整,于2000年组建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设立桂林师范学院。

桂林师范学院坐落在享有“山水甲天下”美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市,校园占地面积1145.76亩,校舍总建筑面积43.74万平方米。学校目前有14个教学单位,开设12个本科专业与30余个专科专业,学科覆盖教育学、艺术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等多个门类,面向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招生工作,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500余人。

学校88年的发展历史积淀凝练了“走艺术兴学路,创特色师范牌”的办学特色,已为社会培养、培训了12万多名基础教育合格师资及应用型人才。面向未来,学校将继续坚持“以德立校以艺兴学”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应用型师范院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24名,其中:专任教师11名,教辅人员2名,辅导员1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桂林师范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年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工作经历等要求。所有岗位均接受符合条件的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原则上需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完成学历学位认证,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报名首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报名的专业、学历、学位应相一致。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6年版)》(附件3)。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各类控制数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无法提供的,可在来校参加考察时提供。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和学校官网(https://www.glnc.edu.cn/)向社会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学校官网(https://www.glnc.edu.cn/)向社会发布。

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关注上述信息发布渠道,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疑问的应及时与学校联系咨询。因个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6年7月13日起至2026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岗位应聘条件人员,请填写《桂林师范学院2026年度教职人员控制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连同报名材料一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简历接收邮箱:gsrsk2026@163.com,邮件和附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应聘者须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不按照要求提交者将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将各类证明材料扫描件制作成一个pdf文档:

(1)《桂林师范学院2026年度教职人员控制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以来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就业推荐表,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招聘岗位要求所需资格证扫描件等。

(3)应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由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截止前1个月以内。

(4)目前仍在职的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我校的证明,如已经离职的需提供最近一次工作的离职证明。报名时无法提供的,可在考察时提供。

3.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出现同一人报多个岗位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4.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

1.学校根据应聘者的报名信息和材料比照岗位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凡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者,资格审核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应聘人员的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求的条件,学校有权取消其报考资格。

2.现场核验材料。桂林师范学院人事处对电子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在桂林师范学院官网公布资格初审结果、可进行现场核验材料的人员名单,现场核验材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核验于考试前1~2天进行)。应聘人员须准备好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核验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并上交复印件(一式一份)。请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及确认报名。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应聘材料交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并由应聘者本人亲笔签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

(三)考试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初审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实急需招聘人员的,按规定审批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专任教师和教辅人员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初次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达到1:10以上(含1:10)的增加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将在学校官网公布。

1.笔试

(1)笔试的岗位

①辅导员岗位。

②专任教师和教辅人员岗位中,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人数比例达到1:10以上(含1:10)的岗位。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2小时,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技能掌握和运用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同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按规定审批同意后可调整开考比例。

(3)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我校官网公布。

2.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试讲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试讲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辅导员、教学辅助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岗位认知、计划组织、临场应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结构化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岗位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应聘者签名确认。

(4)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经核准开考后因考生缺考,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3.成绩

若考试方式为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无笔试),考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试方式为笔试+结构化面试的岗位和增加了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60%。

(四)考察

根据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采取访谈、调查和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学术和业绩成果、岗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如因报考人员个人或相关协助考核单位的原因,造成考察工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由桂林师范学院发出限时完成考察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仍未能配合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桂人社规〔2024〕3号),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广西人才网和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我校将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公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或经公示存在异议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其他

1.已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报到时要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材料。不能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的,视为个人主动放弃聘用。

2.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等,如无特别说明,均含本级基数。

3.有下列行为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则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不守诚信,隐瞒相关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查阅档案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等问题影响聘用的;

(4)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5)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文件规定,被不得招聘为高校教职工的人员;

(6)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等规定,存在师德失范行为且情节较重的人员;

(7)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人员。


六、纪律与监督

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学校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周老师、吴老师,0773-3975030。

桂林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2026年7月10日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