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人
根据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通知要求,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开展江苏省2026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新疆伊犁州直、兵团第四师和第七师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苏省提供12个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岗位信息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未就业的伊犁州直、兵团第四师、第七师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3周岁(即199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学历的年龄不超过38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反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2.自身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能熟练掌握汉语并能流利沟通交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与拟报考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伊犁州直、兵团第四师和第七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发布招聘公告,州直各县市、兵团第四师和第七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请考生于2026年7月10日—7月18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1寸照片1张(包括电子版照片
四、招聘方法
(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和公示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6年7月25日上午10:00—12:00。
2.笔试地点:在伊犁州伊宁市设置考点。
3.笔试开考比例: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研究可降低开考比例。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6年7月19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主要考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5.笔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公布由伊犁州直各县市、兵团第四师和第七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公告栏公示或考生电话查询。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江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在1:3的范围内确定入闱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考生,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3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递补及面试等事宜,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招聘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线下复审和线下验证。线下复审和线下验证【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原件)】合格者,进入面试。线下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线下验证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3.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形成竞争的岗位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截止面试前1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地点设在伊犁州人社局,具体时间由伊犁州人社局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五、体检、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根据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主管部门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体检由伊犁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在二甲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察由招聘部门(单位)组织实施,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家庭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伊犁州、兵团第四师和第七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江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发出报到通知,在规定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附件:1.江苏省2026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伊犁州直、兵团第四师、第七师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
2.伊犁州直各县市、兵团第四师、第七师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3.江苏省2026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伊犁州直、兵团第四师、第七师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初审表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兵团第四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兵团第七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9日

来源:伊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