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人4个岗位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龙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为18至38周岁(1987年7月14日至2008年7月13日期间出生)
(六)户籍要求以2026年7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七)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前(2026年7月13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截至2026年7月13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公安机关辞退的原警务辅助人员;
6.参照《公安机关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规定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情形;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不适合在公安局工作情形的。
(九)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3.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注:这里所称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子女、未婚兄弟姐妹。
(十)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详见: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1910/t20191023_337408.html)。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相应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招聘具体程序为:
(一)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统一在龙泉市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审核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资格审核同步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7月17日(工作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5时—18时)。
报名地点:龙泉市公安局一楼大厅右侧会议室(龙泉市中山东路89号)。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2026年龙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②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整理装订在报名表后)。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
确有特殊原因,委托他人代报名的,还需提供委托书(附件3)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
(三)体能测试
通过资格审核者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能测试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其中三项合格的,体能测试合格。50米、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为必考项,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为备选项。先进行必考项测试,若必考项已经全部合格,可以不进行备选项测试,具体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4。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笔试环节。体能测试不计入总分。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材料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龙泉市公安局划定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面试对象。笔试的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其中岗位2、岗位4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人员按照以下公式合并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然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另行组织加试)。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龙泉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根据公安机关工作性质同时要求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未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在合格分及以上的人员进入龙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库,保留递补资格至下期《龙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发布之日止。在此期间,龙泉市公安局有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时,在核准计划内,经龙泉市公安局党委同意,可在资格库中按相关岗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等程序合格后,予以聘用。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龙泉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生报名后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关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事宜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资格。
(四)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对于未列入参考目录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一般可接受报考,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对报考岗位、学历、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计划表)。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36号)规定,技师学院高级工班、技师班毕业生分别享受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待遇。
(五)本公告由龙泉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考生如有疑问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龙泉市公安局政工室0578-7760219;
监督电话:中共龙泉市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0578-7755196。
附件1:2026年龙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6年龙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委托书.docx
附件4:龙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体能测试标准.doc
龙泉市公安局
2026年7月8日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