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鸡西市区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2026年鸡西市区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公告正文

2026年鸡西市区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2026年鸡西市区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44人40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13 09:00-2026/7/16 16:30

    为进一步强化全省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按照省卫健委《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用人单位需求,开展2026年鸡西市区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44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6年鸡西市区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即2008年7月12日(含)至1987年7月13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该岗位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相关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


    5.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起点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或技能条件相应资格证书,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学校出具如期毕业证明,须在2026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3日—16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岗位对应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每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本次招聘不设定报考比例。


    3.报名地点:


    鸡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七楼(鸡冠区和平北大街85号)


    鸡冠区卫生健康局五楼509室(鸡冠区兴国中路173号)


    恒山区大恒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楼(恒山区高峰组团小区院内)


    滴道区卫生健康局四楼403办公室(滴道区新华路202号)城子河区卫生健康局二楼214(海富家园卫生综合楼)


    梨树区卫生健康局二楼204室(梨树区阳光家园1号楼3至5号门市)


    麻山区卫生健康局一楼105(麻山区墨都茗苑)


    4.报考人员需提供材料:


    (1)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


    (2)近期同版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


    (3)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加盖学校公章)。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5.相关加分政策: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生、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时如实填写《2026年鸡西市区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政策加分审核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12日,所需材料参照(附件3)《2026年鸡西市区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说明》。未按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对审核通过人员,将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确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与面试


    笔试与面试由市卫健委组织实施,考察医疗卫生基础知识、能力素养等相关内容。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医学基础知识能力测验》+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报名结束后短期内在鸡冠区域内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4)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笔试结束后,统筹考虑本次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5)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原则上按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总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若拟进入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拟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按实有通过笔试人数确定。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网站公告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3.公布总成绩


    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仍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1.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考察工作由招聘机构所属的上级单位实施。


    2.体检。由市卫健委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鸡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鸡西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鸡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鸡西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学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4)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67-2314021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