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6个岗位
为进一步推进安庆市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促进一体化数据市场培育,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根据《安庆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安庆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市数产公司”)作为安庆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安庆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合伙人(第二批),共同挖掘公共数据价值,赋能城市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一、运营主体介绍
安庆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是经市政府批准,于2022年9月26日注册成立,安庆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为业务指导单位的市级数据资产运营公司。业务范围主要涵盖数据要素运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政企信息化服务等领域,以数字经济发展为战略方向,聚焦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双轮驱动,依托数字平台开展创新探索,深入挖掘数据要素价值,实现数据资产的高效运营和价值转化。
二、招募方向
本次面向医疗健康、交通运输、城市治理等3个领域进行公开招募。
若申请单位拥有上述领域以外的优质公共数据资源应用场景可结合实际情况酌情纳入招募范围,需在申请材料中详细说明应用场景可行性、商业模式及社会与经济效益。
三、合作期限
本次合伙人合作期限为1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四、申请条件
(一)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熟悉并理解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政策文件及法律法规;
(四)具备合规接入政务外网的环境和条件,已建立数据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管理、人员管理、收入成本管理制度等,具备公共数据运营工作开展所需的办公场地;
(五)在数据要素流通体系建设方面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行业引领性,具备较好数据领域生态建设能力;
(六)申报主体应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如数据产品加工、场景挖掘、数据治理、数据运营、数据交易等方面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
(七)具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已建立内部数据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近3年未发生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
五、合作模式
安庆市数产公司将与合伙人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伙人应在协议期内,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原则,在授权范围内对特定领域的公共数据进行产品开发、应用创新和市场推广,合作收益将基于贡献度进行合理分配,具体分配方式将在合作协议中明确。
六、申请与评选流程
1.提交申请: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6年7月20日17:00前,将安庆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合伙人申请材料(详见附件1)加盖单位印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至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紫峰大厦B座34层安庆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须提交一份纸质资料);同时将所有材料扫描件单独命名并标序提交至指定邮箱:15305564068@189.cn;所有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安庆市数产公司会同安庆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
3.申请材料评审:安庆市数产公司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安庆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合伙人评审标准(详见附件2)对各领域的申报单位,将采用综合评分方式进行独立评审。每个领域依据评审分数从高到低排序,若申报单位得分低于60分,则不具备入选资格。
4.公示与签约:拟入选合伙人名单将在安庆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门户网站、同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门户网站及安庆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安庆市大数据产业协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与其签订合作协议。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募不预设具体合作家数上限,将根据各申报领域的申报情况、评审结果及实际需求,择优确定入围合伙人。同一领域可有多家单位入围,已入围第一批相同领域的合伙人不再重复入围。
(二)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单位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数据安全的其他规定,确保数据安全。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皖数安办〔2025〕4号)、《安庆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等政策要求执行。
(五)本招募公告不适用招标投标法,也并非要约邀请或要约文件,我公司有权根据上级政府部门要求或政策法规变化中止、终止本招募公告,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联系人:芦经理联系方式:15305564068
附件1:安庆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合伙人申请材料.doc
附件2:安庆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合伙人评审标准.doc
安庆市大数据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