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两江新区嘉原小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重庆市两江新区嘉原小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公告正文

重庆市两江新区嘉原小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重庆市两江新区嘉原小学校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若干人5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6 -2026/7/12

学校简介


美善为嘉,本真为原。


嘉原小学创办于2023年9月,是一所主张教育回归育人本质,尊重个性,促进儿童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家园”。学校以党建统领全局,打造“红芯赋能,生态智联”数智党建特色品牌,构建科学完善的党建工作体系。依托教育数字化转型,搭建“数智—生态”融合育人框架,以AI赋能教育评价与五育融合,让智慧教育陪伴孩子成长。在“物和养成启慧立人”的办学理念下,学校以“嘉原二十四故事二十四处景”打造生态文化之美,以“小故事,大思政”打造“故事思政”育人品牌。构建“书香四溢”的阅读场,培养“悦读者”;塑造“自主驱动”的学能场,培养“智多星”;打造“活力四射”的运动场,培养“小健将”;营造“创新创造”的科学场,培养“小创客”;锻造“手脑相长”的劳动场,培养“生活家”。


学校荣誉


学校自开办以来,在创新教育的道路上笃定前行,师生在各类比赛中屡获佳绩。学校先后获评“重庆市书香校园”“两江新区书香校园”“2025年度中国‘好学校’”称号,阅读教育教学成果入选全国第四届书香校园示范优秀案例;荣获重庆市中小学影视教育节目征集展演活动一等奖、获评2024年全国校园影视作品专题类优秀作品、两江新区中小学大课间评比活动一等奖、两江新区啦啦操比赛二等奖;杨纯彦老师荣获重庆市“特级教师”称号;教师累计获得市区级奖项95人次,学生累计获得市区级奖项63人次;学校获两江新区宣传部报道20余次,《半月谈》《学习强国》《德育报》专版报道学校特色,重庆日报、新华社等对学校图书馆开放进行宣传报道;累计接待各级领导和兄弟学校参观交流1000人次。


为加强本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编外教师,具体岗位详见《重庆市两江新区嘉原小学校公开编外教师岗位一览表》(请扫描二维码获取)。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3.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次招聘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2026年8月31日。即未满36周岁,须为199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条件以此类推。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学历、专业及资格证书


除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本公告要求的教师资格条件,以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6年7月6—12日,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印证材料。


(二)线上资格审查


学校进行线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参加面试,以电话通知为准。



考试考核


(一)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专业能力展示等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思维能力、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5分钟,分值为100分。


(二)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学历层次、职称、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招聘学校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学校研究确定。



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及其他认证材料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聘用及待遇


通过考核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与招聘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确定聘用人员待遇和其他有关事项,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一年,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劳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咨询电话:刘老师19212587526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