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救助管理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临沧市救助管理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公告正文

临沧市救助管理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临沧市救助管理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6 -2026/7/21

因工作需要,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分配下达2026年第三批市级单位使用公益性岗位指标的通知》,经临沧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批准,临沧市救助管理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双向选择、竞争择优、规范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临沧市救助管理站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救助服务综合保障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必须是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了城镇登记失业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具体包括: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热爱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同等条件下,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或持有C1驾照能熟练驾驶救助专用车,优先聘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已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满3年的人员及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薪酬待遇

合同期内,薪资待遇除缴纳单位部分五险一金外,每人每月实发2520元,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在职人员执行。


五、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6日至7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临沧市救助管理站(临沧市临翔区前程大道1286号)。

2.现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认定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彩色免冠1寸正规照1张,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3.咨询电话:0883—3088251,15825006667(董老师)、13578327575(赵老师)。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拟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在提交体检报告时,将个人档案按照规定程序一并移交招聘方审核。

进入体检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或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招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按面试考核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招用人员,拟招用人员名单通过临沧市民政局门户网站、临沧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招用审批和期限

1.招用审批:公示期满,对拟招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用的,由招录工作组审定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有关入职手续。

2.招用期限:选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由临沧市救助管理站进行综合评估,经考核合格者留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3年,合同协议一年一签(续聘不超过36个月)。

3.与原工作单位有招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招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招用(劳动)关系。

附件:临沧市救助管理站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临沧市救助管理站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