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人7个岗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9〕22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甘组通字〔2019〕111号)等精神,我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上标注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应当与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对国(境)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及专业博士,根据工作需要,由学校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2.招聘专业详见具体岗位列表(附件1)。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年龄要求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由学校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待遇
(一)进入事业编制。
(二)除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外,享受学校专业技术七级校内岗位绩效工资。
(三)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等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在户籍办理、出入境和居留服务、社保办理、税收减免、安家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就医保障、免费旅游等方面享受优质待遇与服务。
(四)按照甘肃省高层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提供安家补贴及科研启动经费。
(五)入职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的人员(以考代评系列除外),可直接定职评审副高级职称。
(六)若个人科研、教学业绩达到《甘肃开放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甘开大党发〔2024〕47号)第一、第二层次人才标准,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享受其他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形式。应聘人员通过邮件进行网上报名,将本人简历及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等相关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岗位列表中公布的邮箱,具体要求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
(2)报考岗位所要求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3)《甘肃开放大学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签名扫描版;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PNG或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5)其他材料。代表性科研成果扫描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招聘条件,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通过邮件通知应聘人员。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提交邮箱报名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通过学校官网进行通知。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报考信息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核结果、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心理测验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须按规定时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心理测验。心理测验运用标准化量表测试,测评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不对外公布,仅作为评判应聘人员心理素质客观反映及岗位适配性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考核流程。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甘人社通〔2016〕35号),由学校统一组织,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教学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价,每人不超过3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考核实行百分制,考官进行现场书面打分,成绩当场宣布,监察人员和考生在成绩单签字确认。面试考核结束后,考核成绩在甘肃开放大学官网公布。学校划定60分及格线,未达到及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再进入下一环节。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按岗位引进计划等额(即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文件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学校组织到其他三甲医院进行,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人选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由学校安排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调阅档案、函调等方式,对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学、廉等进行全面考察。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和《甘肃省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查询考察对象个人征信、筛查违法犯罪行为等信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学校审定后进行公示(https://www.gsou.edu.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存在问题的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引进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审批、备案和聘用
学校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并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取消手机短信拦截,因本人填报的手机号码有误,造成信息不能及时准确送达,产生后果的责任自负。拟聘用人员须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将不再保留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四)本次招聘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人才引进和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报名邮箱:gskfdxrsc2001@163.com
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931-8412359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931-8418157
学校信息发布网址:https://www.gsou.edu.cn/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653号
附件:
1.甘肃开放大学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列表
2.甘肃开放大学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甘肃开放大学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