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5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局机关公共结构节能处工作人员1名;台州市机关服务中心食堂管理员1名、清洗工3名、服务员2名;台州市机关中心幼儿园康平分园保育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公共机构节能处工作人员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能源与动力工程、环境工程、计算机科学技术等相关相近专业优先;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协调沟通能力;开朗积极,责任心强。
(二)食堂管理员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户籍地派出所证明;形象端庄,符合食品从业的健康要求;吃苦耐劳,责任心强,40周岁以下;男性,一般要求台州籍户口,高中以上学历;有适用技术特长或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再放宽年龄、学历要求。
(三)食堂清洗工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户籍地派出所证明;形象端庄,符合食品从业的健康要求;吃苦耐劳,责任心强,45周岁以下;女性,台州籍户口。
(四)服务员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户籍地派出所证明;形象端庄,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健康条件;吃苦耐劳,责任心强,40周岁以下;女性,台州籍户口,高中以上学历,身高1.60米以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幼儿园保育员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孩子、亲和力强、身体健康,有耐心、责任心及沟通能力,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有经验者优先。
三、录用办法及待遇
公共机构节能处工作人员、食堂管理员、食堂清洗工、服务员、保育员组织面试。根据结果1:1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合格后予以录用,体检不合格的下一名次人员递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所有人员录用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根据台州市关于编制外合同用工管理办法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待遇按台州市编制外劳动合同工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资结合岗位技能情况而定。
四、报名形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14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应聘者采用现场报名形式。应聘者应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派出所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有关工作证明材料等。
五、报名地点
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市行政大楼337室),报名事宜联系人:赵仙兵、魏丽萍,电话:88701156、88510775;岗位情况咨询电话:公共机构节能处工作人员88511137、食堂管理员、食堂清洗工、服务员88511023、保育员88701166。
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