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招聘人员(第八批)

事业单位招考
2026年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招聘人员(第八批)

公告正文

2026年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招聘人员(第八批)
2026年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招聘人员(第八批)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3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 -2026/7/12

因工作需要,经东兴市人民政府同意,由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东兴海关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的人员属劳动合同用工性质,由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东兴海关联合招聘,岗位为海关协管员,共招聘人员3名。


二、应聘条件

(一)辅助查验岗(A岗)2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0-40周岁,男女不限,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越南语、护理专业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二)辅助查验岗(B岗)1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服从安排,爱岗敬业,有较好的奉献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及工作责任感。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20-40周岁,男女不限,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走私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协管员工作的情形。


三、聘用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考核、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12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需提交《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1)电子版、身份证、学历证(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g7675853@163.com。

(三)报名要求

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资格审查

由我局联合东兴海关成立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组织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条件报考人员进行告知并予以退回。

(五)面试

组织获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当天须携带网上报名时提交的原材料到东兴海关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东兴市东兴镇兴东路283号东兴海关十楼会议室

面试形式: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执行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仪态仪表等。


四、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满经考核达到岗位要求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年,一年一聘,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依法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资待遇参照东兴市临聘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当地人民政府临聘人员待遇标准及实际工作时限予以发放。如有政策调整,依据政府相关政策予以调整。

 (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重新签订合同予以续聘。本单位可根据考核结果对聘用人员作留用或解聘的决定。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人员报名登记表》

东兴市商务和口岸管理局

2026年7月2日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