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1个岗位
根据瑞昌市苗圃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基层专业护林员,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全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招聘工作在瑞昌市苗圃领导下,由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
基层专业护林员5名,限男性,大专及以上学历;服务期不少于3年,工作地点在乡镇。
主要工作内容为负责辖区乡镇森林资源监管、片区林长制服务中心有关工作。具体为南片乡镇2名,中片乡镇2名,北片乡镇1名。常驻办公地点分别为范镇、花园乡、夏畈镇。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7月15日至2008年7月15日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本人户籍为瑞昌籍或本人原籍为瑞昌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刑事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事业干部、企业员工的其他情形的。
4.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四、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地址
瑞昌市人民政府网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15日(工作日内,报名时间9:00-12:00,下午2:00-5:30),地点:瑞昌市浔阳东路100号,就业大楼二楼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92-3606100。
(三)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彩色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
4.《瑞昌市苗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打印件);
5.个人简历一份;
6.加分佐证材料一份。
7.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瑞昌市苗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和提交本人的有关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面试和考核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8.报名统一收取报名费50元/人。
(四)笔试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于通过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后,另行通知发放。《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因不能提供证件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所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与体测。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20%+加分项。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由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低于1:2,若不达开考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
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因面试入闱人员自动放弃导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闱人数比例未达到1:2的情况下,可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经递补后,仍未达到拟入闱面试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及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4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跑、俯卧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标准参照《江西省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体能测试考核标准》。体能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20%计入总成绩。
(四)加分
满足以下加分项的,按相应分值累加于总成绩,累加上限为3分,加分截止计算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所有加分证书的证明材料应在报名截止前提交,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加分证明材料,视为自主放弃该项加分。具体内容和佐证材料(均为考生本人)要求如下:
(1)执有林业专业技术资格证,加1分;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取得民航局颁布的无人机等相关证书的,加1分;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退伍军人,加1分;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中国共产党党员,加1分;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出具的证明;
(5)执有机动车C2及以上驾驶证,加1分;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6)具有一年及以上林业相关工作经验,加1分;需提供工作证明。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体能测试×20%+加分项),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后,由瑞昌市苗圃牵头,瑞昌市瑞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配合开展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昌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没有影响录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录用情况的,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八、选岗及聘用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时间要求到瑞昌市苗圃报到,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选岗。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聘用人员为瑞昌市苗圃合同工,由瑞昌市苗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瑞昌市苗圃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后,实行一年一考核,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新聘用人员薪资待遇:参照瑞昌市苗圃职工待遇(试用期满后缴纳五险一金,落实工会福利)。
九、本次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瑞昌市苗圃所有
联系电话:曹女士 0792-4233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