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工作,充实我县卫生健康基层服务力量,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主要从事县卫生健康局公共卫生辅助、健康宣教、档案管理、便民服务、疫情防控辅助等相关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调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按照我县人社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包括:
1.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4.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5.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7.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登记失业人员。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卫生健康服务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及管理;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4.年龄:18-45周岁,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文化素质和简单办公、沟通协调能力,有医疗卫生、行政辅助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及失信被执行人;
7.患有严重身体疾病、精神疾病的,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其他不宜从事卫生健康工作疾病的;
8.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9.已就业人员未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25日—2026年7月10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
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地址:云南省临沧市沧源佤族自治县勐董镇广场路127号)。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四)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包含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页);
3.属于特定困难群体的,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低保证、残疾人证等);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五)资格审核
由县卫生健康局联合县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后续遴选环节,审核结果现场告知报名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沟通协调能力、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沧源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及本单位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六、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拟聘用人员与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签订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二)聘用期的岗位补贴标准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现行标准1870元/月),合同期内,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三)被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在履行工作中发现作风不正,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有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沧源佤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有权根据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0883-7121779。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逾期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聘用期间须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五)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883-7121295
招聘发布:194480212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