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单位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名,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人报社成立于1983年10月1日,隶属于河北省总工会,为省总工会机关报,是省委宣传部确定的省级主流媒体,单位性质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定项或定额补助),处级规格。《河北工人报》自创刊以来,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一切为了职工群众”为办报宗旨,突出“服务三工”(服务工会组织、服务企业、服务广大职工),致力于融媒转型和工会工作宣传数字化建设,引导全省千万职工“听党话,跟党走”,努力打造全省千万职工喜爱的主流媒体。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6年河北工人报社拟选聘工作人员1名,具备正高级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6月26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总工会所属河北工人报社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6年6月(含6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范围
具有新闻专业正高级职称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总工会网站(http://www.hebgh.org.cn)、河工新闻网(http://www.hbgrb.net)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接收报名(hbgrb@126.com)。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期起,截止到2026年7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
①《河北省总工会所属河北工人报社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②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③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件;
④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获得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明材料;
⑥五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⑦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代表性科研业绩成果等材料。
以上材料(扫描件)需保持在同一个文件夹中提交,文件夹命名格式为:“河北工人报社2026年选聘+姓名+岗位名称”。
3.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结果由河北工人报社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测评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核报名材料的原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请报名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由河北省总工会统一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相关专业知识答辩形式,对报名应聘人员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价、量化打分。
具体测评考核时间及方式将通过河北省总工会网站(http://www.hebgh.org.cn)、河工新闻网(http://www.hbgrb.net)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四)考察、体检、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工人报社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考生在妊娠期,放射性检查和部分妇科相关体检项目可根据个人申请待生产后补检。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总工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以下招聘程序如有需要递补的均按此顺序执行)。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总工会网站(http://www.hebgh.org.cn)、河工新闻网(http://www.hbgrb.net)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015009/0311-87019521(河北工人报社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67569156(河北省总工会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907275(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总工会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