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推进企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遵循责任、权利、义务相结合的原则,遵循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二)党的领导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三)公平性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组织认可、出资人认可、市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和民主集中制;
(四)竞争性原则:以行业竞争力和对人才的吸引力为导向,坚持知识化、专业化,重品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原则;
(五)激励性原则:坚持以增强员工的激励性为导向,坚持契约化管理、任期制考核。
二、招聘岗位:
总经理1名
三、招聘范围、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
招聘范围: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及相应职位任职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具有做好国有企业的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疆内外国资公司行业情况;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良好。
(二)任职资格:
1.年龄60周岁以下,其中45周岁及以下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企业管理、经济、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教育背景的优先,45周岁至60周岁及个人能力非常突出者学历可放宽条件;
2.具备企业管理经验,熟悉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及执行,熟悉国有企业运营流程,擅长战略规划和市场分析;
3.熟悉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相关知识;
4.具有一定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知识,具备跨部门协同能力;
5.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突出的业务理论水平和良好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能力;
6.中共党员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报名: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降职、免职处理2年内的人员,因违反国家法律,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5年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违反其它有关规定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管理和待遇:
1.聘任管理新录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岗位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团镇党委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免去聘任职务,劳动合同期限1年届满经团镇党委考核通过后签订任期劳动合同;
2.经理层按照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试用期薪酬总经理6800元/月。试用期满转正薪酬:总经理基本工资8000元/月,绩效工资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定;
3.经理层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薪酬为税前收入,应当由个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与住房公积金等由取酬单位依法代扣代缴。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聘用、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公司公众号、第十师北屯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招聘平台及各类媒体发布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6月。
(二)报名。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表、1张1寸免冠照片(蓝底)、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任职文件、个人自荐等相关资料等相关资料到国资公司三楼综合办公室报名,网上报名的可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邮箱。
报名截止日期:2026年6月30日19:30时。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错填错报个人信息,造成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四)面试。面试由团镇国资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出资人(团财政所)确定时间,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进行通知,由团镇国资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出资人(团财政所)采取综合打分方式进行面试,面试要素主要分企业管理、经营等方面。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评分。
(五)组织考察。由团镇国资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出资人(团财政所)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竞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形成考察材料。
(六)公示和聘用。考察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按程序进行审核、公示及聘用。
六、有关事项说明:
1.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为准。
2.未尽事宜,由团镇国资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出资人(团财政所)、国资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工作地点:北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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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来源:十师就业